Aimer724 wrote:小妹今年32,已婚還...(恕刪) 算了啦.我同事,14年前,剛進公司三個月,他說他倦怠了,想走人.進公司六個月,他說他倦怠了,想走人.進公司一年了,他說他倦怠了,想走人.常常說他不想做了,現在都做了超過14年了...工作也只是讓家庭更美好,就當做是為愛,為家做的犠牲吧.能說說兼差的事嗎?因為我也想兼點差,多賺一點養家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