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er1000 wrote:
你最好查一下規定
倘若在臺灣保有戶籍的
是要補繳好這一兩年的保費才能復保的
並不是都不用補交(你跑回來馬上要看病)
如果是無戶籍,則復保要等六個月
說真的,生重病特地回臺灣等六個月,人家有中華民國身份證,回臺灣住六個月以上且交保費
不給全民健保? 說得通嗎? 人家都能投票了
這不就是我說的沒生病不繳
有生病再繳嗎


所謂的各種形式的後門嗎?
若沒生病時就持續在國外一直繳
到時有生病用到健保也有可能因為沒生病用不到健保
我想批評的人會少很多吧
另外大家比較不平的是拿雙重國籍且長期住國外
兩邊福利跳來跳去的
只是這些人都會常常扯留學生或在國外工作者進來
留學生或在國外工作者又不代表有雙重國籍
順便最後再說
投機不可取浪費也不可取
最好兩者都一起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