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員工請辭後 馬上請她走人 如何才不違法

首先自動離職跟資遣
意義差很多

對員工而言:可能跟下幾份工作面談時會被要解釋為何被資遣?為什只有你被資遣?別人沒有? 表現不好?多多少少會影響下一份工作面談分數,有些HR也會相互交流訊息,問一下離職原因?
但如果你已找到工作,再提離職,還是要好聚好散.
勞基法規定資遣有資遣費,跟相關資遣作業日期,不是叫你明天不用來就算了.有些公司會跟員工達成協議,通常有幾種常見爛招:可以去問問
話說現在的公司都是一個學一個

而且盡學壞的不學好的

這類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看到了

有的甚至連到下班時間前的幾小時工資都要省起來

要你馬上立刻走人

看到只有不勝唏噓阿....
既然人家是3/31走
那你就乖乖付到3/31
錢是一定要付
但可以叫他不用來
因為有些大公司怕被搞小動作都會這樣
連這都要省
恩~該公司
你們公司這樣風格不好喔 翻臉比翻書快
即使要人家提早走 要補人家工資才對
勞基法 是保障勞工的喔 大部份是規範雇主的

勞工要離職 勞基法沒有規定要跟雇主預告
你高興不去 明天人間蒸發 是沒有違反勞基法的
也不用辦離職 沒錯 勞基法就是這麼奇怪
所以現在很多新新人類惡搞
除非勞工與雇主有另訂工作契約 規範離職相關規定

勞基法關於預告寫的是規範雇主的 勞工是被保護的
僱主要勞工走要預告
勞工要走不用預告 就是考驗勞工的職業道德

非自願離職 可以領失業補助
貴公司可以開離職証明 但是不能寫離職原因
有些公司 喜歡在離職原因做文章 很無聊
如果是不好員工 他肯走就謝天謝地 寫離職原因放馬後炮幹嘛
嚴格來說 是違法的 根據勞委會的認定
勞工後續求職 如果因為離職原因不利於他 可以檢舉喔

orchidlai wrote:
你們公司這樣風格不好喔 翻臉比翻書快
即使要人家提早走 要補人家工資才對
勞基法 是保障勞工的喔 大部份是規範雇主的

勞工要離職 勞基法沒有規定要跟雇主預告
你高興不去 明天人間蒸發 是沒有違反勞基法的
也不用辦離職 沒錯 勞基法就是這麼奇怪
所以現在很多新新人類惡搞
除非勞工與雇主有另訂工作契約 規範離職相關規定(恕刪)


其實勞基法也是有規定的
下列法條並不是完全規範資方而已
要離職也要照規定走
不然就算曠職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相信我
那些法條是"只"規範雇主的
勞委會是這樣解釋的 我本來也不相信
不信可以打去勞工局問
不然你有聽過勞工離職未預告 被勞工局處罰的嗎?
從來沒聽過吧!
這個法條是單方面保障勞工工作權的
做hr的不可不知

勞工可以隨時離職 即使不預告
僱主也不可扣工資
還要全額給付工資 很不合理吧?
所以這是考驗勞工人品
但是勞委會就是這樣認定
那個是對勞工道德勸說的 無任何罰則 訂好看的
在古時後 職業倫理ok的時代 這樣還勉強可以
但是現在 這個法條的合適性愈來愈有問題
因為勞工突然離職 一定會造成雇主損失
怎麼辦? 他教你乖乖去打民事吧~ 但誰有這閑工夫

你一定會問怎麼會訂出這樣的法條?
立委諸公那敢惹眾怒呢?明訂一條處罰勞工離職未預告的罰則

除非有另訂工作契約 規範這件事 否則雇主穩輸

我以前也誤解這是規範雙方的

房市小牛 wrote:
現在一堆人只會抱怨,
幾乎每家公司,在他們眼中都是無良。

但事實是,一堆吃不了苦,眼高手低的。
請到這種人,主管也很頭痛,恨不得此人早點走


那跟這個案例有何關聯@@?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