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很簡單,假如你老婆拿出離婚協議書,說要跟你離緣,你毫不思索地,以每月增加20%家用為條件,請老婆大人把離婚協議書收回去。請問,你認為,當這個當老婆收下這多出來的20%家用,就表示"心"不再往外飛了嗎?我也是不輕易提辭職的人,一旦提了,就不回頭的;老闆以加薪20%來挽留????為何要等到員工亮出辭職申請書,才願意加薪呢?若沒有提辭職,是否就絕對不可能加薪20%呢?會吵會鬧才有糖吃?你會提辭職,不就是看不慣這些嗎?
Ahu Tahai wrote:因為每人的場合不同,...(恕刪) 要看你呆在那多久了,還有新公司的薪資,不過現在老闆加了你20%,也不保證他不會從別的地方坳回來,我之前有去談一家公司,公司開的錢很低,後來我堅持要多少,結果公司同意叫我去上班了,三個月後當初面試和offer上面都有說,可以調薪,老闆竟然說.你來的時候新資是自己談的,所以算調過了..所以,不要被眼前的糖果給騙了!!!
以結論來說,還是會走今天會提出辭呈,表示跟這家公司的關係已經不是太好了,再加上辭呈,老闆對你的印象肯定不好,加薪20%只是權宜之策,等到找到能取代你的人,立馬就是把你幹掉,如果已經找好下個工作了,還是到下一家試試手氣,假如還沒找到下一家,這麼心急的辭職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此時不走更待何時?不管怎麼想 還是先走為妙。除非一個狀況,你家錢多,工作只是交朋友,那你不妨留下來跟其他同事多博一下感情。
板大~老板+20%給你,是想要更榨乾你加薪後目標沒達到,到時候你壓力不是更大多了+20%的薪資,一年才12個月領下去能改變你很多生活品質,那只能說"是!老板說的是!"若沒有趁早離開舒適圈,找到更好制度與契合的人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