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oliu wrote:
他要人才,不要上班的人...(恕刪)
嚴重懷疑樓主打錯字!
他們明明是講: 他要奴才,不要上班等領薪水的人!
而且要的是高階奴才!
Kevin4931 wrote:
嚴重懷疑樓主打錯字!...(恕刪)
luxman503 wrote:
以你上述的例子,第二份工作值得你再次跟老闆再談談!
以老闆的角度,有時不是不肯給! 是怕找錯人,所以起薪不敢給高!
萬一做不好非老闆所想,你領得少! 自然摸摸鼻子走人! 做得好的話,應該都可以談!
是我的話,我會拼第二份工作,但先談好! 如果做得起來,該怎麼分享利潤!
營運目標明確,獎金明確! 只有車馬費我也會去!
另外多觀察老闆的態度,若是你覺得是個好人,可以跟! 就別猶豫了!
換個角度,今天郭董說給我當新事業群老闆,沒有薪水!
做起來分個利潤的20-30%! 我半夜也會去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