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 Peng wrote:不知道有PO錯地方嗎...(恕刪) 工時太長了,薪水太低了一天的精華時間都綁住了工時那麼長,下班也累了,沒辦法像一般上班族,下了班還可一起去吃吃飯,陪男/女朋友逛逛街,看看電影,月休6~8天,意思是休到8天薪水會比21000更低?
如果空班可以自由活動離開店內 那其實還好基本上都在合法範圍如果生意不天天爆滿 不用常常搬重物 就稱不上血汗其實很多餐廳都是站著坐著等客人 不會很操至於招不招的到人 台北市應該是不可能 其他縣市不熟至於流動率大不大 應該是非常的大 除非版主是鎖定50歲以上或是未取得身分證的外國人
Vic Peng wrote:不知道有PO錯地方嗎...(恕刪) 2.5萬底全勤1000其他不變!對了.最少要供我一餐!我個人的底線是這樣啦=.="這已經是最基本中的基本了何況雙頭班不是每個人都有本事上
Vic Peng wrote:底薪:21000全勤:1000上班時間:早上11點~晚上10點(下午有2小時空檔時間)月休6~8天...(恕刪) 這樣的月薪條件我可以!不過想多註明一個小小的地方:幣值為美金!如果老闆同意的話明天就來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