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人只想領補助的人其實很多吔就有朋友待小公司沒有勞健保福利,他就去辦理領了六個月然後他說去就業輔導所要裝可憐一點好像都找不到工作一樣遇到要面試時他就請假去面試裝什麼都不會讓人家不用他他說就算扣全勤和請假一天的錢,領的補助還是划算。想起高職讀書時有個同學每學期都以低收入戶辦理學費補助到畢業然後他是全班同學家裡最有錢的那一個……家裡開店面,吃好、穿好、用好……所以這種耍心機領補助的人大有人在啦都覺得要領補助好像要憑良心了=_=
kweas2005 wrote:前天,我們台北的餐廳...(恕刪) 檯面上說的都很好聽...實際上真的遇到了,乾領6個月失業補助的一堆之前待過的公司有過4次裁員,其中不少人都是乾領6個月來算算划不划得來以實際投保3萬來算,可領6成就是1萬8,45歲以上可領9個月再領補助期間去找領現金的(跟老闆商量不保勞保)這1萬8相當於是多賺的,有誰不領的????當然在這期間有好工作還是會去做問題是找到的都是2XK的,一比較會怎麼選不用我說吧再來回本文..那失業者做法就錯了..104一打開隨便找2間去面試應徵蓋章會很難嗎?
混吃等死領補助的人還真的越來越多!!原本好意的社會福利制度都被賤民給扭曲利用有人還每份工作只做1~2年然後...故意擺爛.非自願離職領失業補助..然後出國度假玩個半年的!!!找人蓋個章.不用做事就有錢領,領久了還會想用心工作嗎??
杯水車薪..要有同理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啦...又不是伸手跟你家店長.佛心一下咩.看來您真不哉仔.外面景氣真得很不好哩...kweas2005 wrote:,勞保局規定每個月要有兩次面試記錄,才能領失業補助不過我記得不用去蓋章阿!! 填資料就好!
你公司應該是有在去登記要徵人吧! 只有要登記的情形下勞工局會有所謂過濾以及引薦的動作. 這樣的情形會通知那些在領失業救助金的人"必需"要去你那面試. 你要是沒有幫他蓋的話他就無法領(當然你不蓋他可以回去跟勞工局那解釋後再另做安排).但說真的, 我覺得勞保局這樣的做法(一發發半年), 不是很好的做法. 外面的景氣沒有起色, 相對的就不會有很多的就業機會, 錢去發給這些失業的人, 只能算是救濟而並不是投資. 全世界大概也只有台灣這樣搞的(不要去比瑞士, 我知道那領得更離譜, 但他們的所得稅繳得更離譜, 領退休金了還要繳稅沒見過吧!).政府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要提升建設的比例以增加就業人口. 沒有缺工就會有很多的失業(大陸就是這樣搞來解決失業的問題). 財政不良的情形下更不能這樣一味的發放救濟金. 照這樣搞下去, 台灣一定會倒.**最近好像大家都沒再講勞保會倒的事了? 但那是解決了嗎?? 根本沒有, 照目前這樣走勞保還是會倒, 台灣人怎麼好像記性真的很差.
waynepapa wrote:樓上的正解,勞保局規...(恕刪) 要不要蓋章,這有點不確定,但資方好像是要回覆的....那個單子似乎有兩張??!!一張面試者,一張資方的...然後其實要申請失業給付,失業的人本身要過去要有滿一年的投保年資,才申請的過.....也不是說隨便工作個幾個月就可以去申請了....領完六個月之後,就沒了...除非你上班後,保勞保有又滿一年...然後剛好又非自願離職,才可以再去申請...我們薪資裡每月扣除的榮保費裡,有一項是就業保險,領的錢是從這裡來的.....
不是工作不好找,是嫌薪資低、工作累不想做,不然台灣就不會有40萬外勞了和許多公司都在喊徵不到人了既然是自己不願意工作,那幹嘛還給他失業救助金呢,所以少用找不到工作這藉口了simmen_2 wrote:杯水車薪..要有同理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啦...又不是伸手跟你家店長.佛心一下咩.看來您真不哉仔.外面景氣真得很不好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