灑落金色陽光 wrote:真是惡劣透了!之前有人來我們公司上班2 早上我媽有去買飲料順便問:他說會算給我了……但是要等他電話希望不要亂算我有說直接勞工局了,但我媽說做人不要這樣 畢竟他們每天營業額才不到三千
汪熊欸 wrote:畢竟他們每天營業額才不到三千 本來想看看就好看到這句忍不住來回了每天營業額多少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就算他一天只賺兩百他要請人就是要付薪水OK上面這句你可能覺得太現實畢竟你還沒出社會我換個說法如果他營業額一天有5萬你覺得他們會因為這樣幫你加薪嗎?告訴你台灣的老闆就是不會你今天幫他省一兩萬他不會感激你只會笑你是白癡不好意思這就是社會
金雞哥 wrote:很多人沒有當過老闆,就少發表一些意見吧!法律只是規定那樣,不見得就都是對的、更不全部都是好的。 同意,法律規定很多都是不足的,法律只是定出一個最底限,應該都要優於法律規定才合乎道理。
汪熊欸 wrote:但我媽說做人不要這樣 畢竟他們每天營業額才不到三千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更該找勞工局沒本事當老闆的人就應該回歸市場機制體質虛弱的店家就該讓他倒,以免傷害到更多人就算今天他業績3千,時薪85那如果三萬?有沒有時薪850當然不可能資方的詭辯,樓主可要仔細小心了
老實一句話上勞工局也沒什麼用的勞工局只會叫你自己去協調或是罰他個不痛不養的罰款個人曾經被前公司欠薪兩個月欠整個公司員工好幾百萬據說欠高階主管超過一年薪水好幾個人上勞工局告他還找了民意代表通通沒用罰個不痛不癢的罰款繼續在104上徵才然後欠薪不發這就是台灣勞工可笑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