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公司離職要求簽 競業禁止條款,可以不簽嗎?


Locke - sky wrote:
公司離職要求簽 競業...(恕刪)


??

公司真的有法務嗎??

這種東西老實說沒有補償的,根本沒有效用壓.

沒有補償何來賠償

這種條款通常沒有效力...
能不簽就不簽,就算簽心酸也不要!
某些工作就是靠自己專長,拿走專常還可以怎麼活阿?
如果當初工作前沒協定就不要鳥他,
存在信函可能最大價值是在通知你我保留權利吧(我想吧)
不然一場幾萬訴訟哪間公司可以常常玩?
如果公司要你簽二年,但是不給任何補償,你可以(心中)給他一個中指,甩都不用甩的離去,這一點是沒問題的。
不過,如果情況是,要你簽二年,但有付你二年的薪資補償(或者更多),這樣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不簽嗎?
我的假設前提是如果你原是公司賴以重任的關鍵人,而你的離去,不論是改投別家,或自立門戶,一定可預見會對原東家造成影響。如果當事人可以選擇不簽,那對原東家似乎沒啥保障哩。
有相關經驗的人可以分享一下嗎?

這種東西是到職日就要簽了,而不是離職才簽
到職前不簽,公司可以叫你滾蛋下一位
人都要走了,憑甚麼規定不能去同業上班?

至於公司機密的保障,到職日同樣會有一張保密協定要簽
這也不可能是離職才要你簽的,道理同上

公司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就該在一開始說清楚
在到職前就應該簽訂,這代表你進公司的薪資中已經包含了協定中的保密/競業禁止的補償
當然在你離職後就必須遵守契約中的義務

但是不能在已經要離職了才拿出單子
說未來二年的競業禁止補償其實是包含在以前你的薪水裡的,所以要你簽
這是完全二碼子事

契約的精神,是保障立約雙方的權利義務
如果只有單方面獲利,這契約根本就無效,鳥都不用鳥

Locke - sky wrote:
感謝樓上的回覆

1.到職有簽保密協定啦

2.我覺得我去競業公司的機率很低,但我看勞委會的講法,應該有補償吧?
公司又沒有補償,我就不爽沒事簽文件


公司沒有補償
競業禁止條款是無效的

看看acer前總經理蘭奇
acer又補給他好幾億台幣

Locke - sky wrote:
公司離職要求簽 競業...(恕刪)

放心吧,除非你離職時把公司的相關商業機密及專利帶走導致不當得利
前公司才有可能告得了你
疾風怒雨,禽鳥戚戚;霽日光風,草木欣欣。可見天地不可一日無和氣,人心不可一日無喜神。
不用裡它,要人家簽業禁止條款至少要給點好處阿
像我們公司前總經理離職,公司給了他幾百萬和要求簽一年以內部得從事相同競爭行業的業禁止條款
前總經理簽了,所以他一年後才自立門戶開跟我們公司同樣性質的公司。
bryanmobile01 wrote:
不過,如果情況是,要你簽二年,但有付你二年的薪資補償(或者更多),這樣當事人還可以選擇不簽嗎?...(恕刪)


當然可以, 難不成不簽要把你綁起來關到簽名為止嗎?
要簽名的事, 一定是自由意志可以決定的事.
不能由自由意志決定的事情, 根本連簽名都不用,
犯法的事, 法官才不會看你有沒有簽同意書咧.
簽名表示確認合約的權利義務, 不簽就沒有權利義務.
所以才有人說要簽也是到職時簽, 不簽就不錄用你.


Locke - sky wrote:
公司離職要求簽 競業...(恕刪)


競業禁止條款這條成立的條件是公司有付給你一筆金額

要求你某段時間內不得從事相關行業,如果你有收錢這個條款才成立

若沒有,簽下去也不用怕,反正你不要拿錢

說白了就是就算你離職,公司也要養你

你學了工夫,然後又不能再做相關行業,是要去當乞丐嗎?

若還是擔心,打電話去勞工局問吧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