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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請懂勞基法的大大進來幫幫我太太, 他被惡意解雇而且拿不到資遣費!

感謝樓上幾位大大的回覆,
小弟大概清楚要怎麼做了,
我會找時間陪同我太太跑一趟勞工局,
然後聽取勞工局的建議後再做下一步,
這件事小弟再重申,
並不是為了那一點資遣費,
而是為了讓這樣的公司嘗到苦果,
難不成我們就要讓這樣的公司老闆予取予求?
不讓他失敗一次是不會讓他覺悟的,
因此不管如何我一定會堅持到底,
目前對我太太比較有利的是電話錄音檔,
對方為當下那位經理告知我太太做到當天為止時在場的三名之一,
希望這個錄音檔能當作有利證據.
希望樓主能順利解決!自己的權利要努力去爭取!
如果要出氣的話
還可以檢討公司的勞健保有沒有據實以報
台灣的小公司有80%都謊報
這個很好查
只要調出公司幫你太太報的薪資所得是否與勞健保級數相符
查出來你不會有好處,但該公司要累罰歷年缺繳金額20倍
另外,還可以檢舉超時工作不給付加班費
不過要有證據或記錄
除了特定工作類別,如果要責任制需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
通常小公司都不會報備,都是跟員工口頭說責任制
gypsy9107 wrote:
如果要出氣的話還可以...(恕刪)


知道了,
感謝大大的提示!

補充說明:

1. 我太太表示當初那位經理宣布我太太做到當天時是在會議中且當著其他另外三名員工面前對著我太太說的, 我們手頭上也有錄音檔證明此事.

2. 當時經理要我太太去會計部辦理交接, 會計部拿了一張空白離職單要我太太"簽名", 我太太問他那其他部分包含離職原因呢? 那位會計當下說其餘地方經理會填寫, 而我太太簽名後也就沒有留副本.
1.可以嘗試爭取看看
2.如果大勢已去,不如把重心放在以後的地方

以下僅供參考

你老婆是業務性質後來又改約聘,不知道底薪是多少錢?另外年資其實也很淺,能爭取到幾萬?印象中勞退新制是一年0.5個月,那就算給你爭取2*0.5=1個月底薪其實對你未來的幫助也很有限

不過來玩一玩壞公司也不錯就是了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你可以用你太太的自然人憑證去查

勞保投保薪資

另外當時幹嘛不考慮產假+育嬰假半年60%薪水?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1.尊夫人簽的那一張應該是自願離職證明書,簽了之後公司就不會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這點對尊夫人很不利.
2.話雖如此,還是建議去找勞工局(勞動條件)詢問,之前公司和尊夫人換約的部分可以試試看.
小弟從事人資的工作,提供一些想法給樓主:
1.非自願離職書
發給非自願離職書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向當地縣市政府和就業服務站申報,
若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雇主會被裁罰,
所以通常簽了自願離職書又要更改為非自願離職書是違反程序,
等於雇主承認自已未提前通報必須先接受裁罰。
2.資遣費
必須以離職前6個月的平均薪資作為計算,
也就是說加班費、獎金項目、津貼項目....都必須列入平均薪資計算。
3.失業給付
請領資格由就業服務站審核,
就算有雇主開立的非自願離職單也並非會通過審核。
如果以樓主的情況來說,
就算雇主改開立非自願離職單有可能就業服務站擋掉,
因為時間和程序都不符合一般申請原則。
已經有多例一開始是自願離職又改為非自願離職的情況,
後來都被認定為詐領失業給付。
4.申訴管道
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或社會處都是申訴的管道,
善用分娩和兩性平等法來作為柔性訴求的利基點,
一般的政府單位會站在勞工陣線來做協調的。

以上,希望有幫到樓主~~


shian1019 wrote:
小弟從事人資的工作,...(恕刪)


感謝這位大大以及上面幾位大大的建議,
小弟感激不盡!
小弟已經將所有資料備齊,
明早就要帶我太太跑一趟勞工局,
之後有什麼結果在上來告知!

lasthero wrote:
我太太日前是在一間名為晨宏國際的義大利髮品代理商的公司上班(2011年5月正式上班, 2012年7月開始請待產假+產假直到11月底, 12月回去上班, 為期5個月, 今年七月換成三個月一聘的勞動契約),
上班兩年多,
進入這家公司時是以講師的職務進入,
後來因為我太太於前年初懷孕之後在去年初請半年假養胎+產假,...(恕刪)


好奇再問一下,

你太太是共請多久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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