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魚2486 wrote:
是啊!!我也想說這是...但是如果當事人都不在意了(恕刪)
你確定?你真的確定這些幫你作「你份內工作」的同事們都不在意?
最起碼有不少人是不稀罕區區兩片蛋糕換他額外的工作負荷的。我想
一般人的時薪都超過此數,幫忙同事有時也是不得已。
表示歉意/感謝之情送點東西確實不錯,算是有些許「知過能改」的勇氣。
但是,這絕對不表示別人都真的「不在意」被這樣搞。
不信的話,這種事情多來個幾次,你就知道了。
(其實我覺得,所謂實質回饋應該是樓主回頭幫忙這些好心同事做事,
而非兩片蛋糕)
, 這件事也無法提前作業
), 在過去我可以有24~32小時可以獨力作業完成的工作, 現在只剩下12個小時的工作時間(把平常常態性的工作全積壓著不管的話), 又不能加班, 管理員會趕人
, 於是我向另一個組長把他配備的兩個助理全商借走, 以三倍的人力全力趕工, 同辦公室的同事在工作之餘也會幫忙封封箱, 寫寫貨運單, 終於在全員的協助下以滑壘的形式將貨丟給大榮貨運載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