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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為服務業 若是離職之後幫舊公司的客戶無償服務 舊公司是否可以提告?


acejam2008 wrote:
對方財大氣粗 揚言要再婚紗界封殺我 總是會有點怕 畢竟只會這個....
...(恕刪)


別自己嚇自己了

要怎封殺???

告知新人不要到你工作室嗎

這不是一般婚紗業者常幹的事

習以為常了吧

新人在乎的不外乎價格跟品質吧

話說回來

樓主大大~你的價格是有點高啊

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別自己嚇自己了


...(恕刪)

痾...一分錢一分貨 畢竟也在這行業混了20來年 不過現在也有做自助婚紗啦 5000起跳 沒打出工作室名稱應該不算廣告文吧?說是01網友有特惠價

supersunday7776 wrote:
競業條款期間
舊公司好像還要付薪資才能成立

不然限個1年
勞工豈不是要喝西北風


台積電就會付這條, 若簽約效期一年, 離職一年內每月付全額底薪!

前老闆應告不了你, 只是不爽你服務了錢客戶罷了!

至於他說要封殺你, 更不必理他~~沒有這個可能!

michael1966 wrote:
台積電就會付這條, ...(恕刪)

所以小弟才說 懂法律的人才會玩弄不懂法律的人 小弟就是不懂被玩的那個....不過 意外接獲幾個需要婚攝的PM 好開心傻人有傻福嗎?

關於想要詢問婚紗黑暗面的大大 請用PM 小弟會盡力回復 不管你是下訂單了 或是對加挑 任何跟婚紗業有關的內情 希望能幫到妳們
勞工局有公設律師資詢的時間
若有問題也可以打電話去預約
或許他能解答你的問題

acejam2008 wrote:
小弟為婚紗攝影師 任...(恕刪)

有合約內容
才比較說得準

philosophy2468 wrote:
我就說了
就算簽了,也不用擔心
敬業條款是要有相對補償才會成立


樓主這案例不算競業條款

帶走前公司客戶. 算是商業機密危害的一種
你可以帶走你腦袋的東西
但是訴諸於公司文件以及機密的
就不能帶走
客戶名單算是喔

acejam2008 wrote:
七月初有舊公司客戶找我拍婚攝


veryhappyman wrote:
帶走前公司客戶. 算是商業機密危害的一種
你可以帶走你腦袋的東西
但是訴諸於公司文件以及機密的
就不能帶走
客戶名單算是喔




哪來帶走的客戶名單呀?

veryhappyman wrote:
樓主這案例不算競業條...(恕刪)

是客戶自己找我 我沒帶走名單啊 這樣也算嗎?

acejam2008 wrote:
是客戶自己找我 我沒...(恕刪)


算不算得上法院說囉

被告是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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