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m0913 wrote:如果離職日期是6月底...(恕刪) 我有遇過類似的事,我是領月薪、固定薪的情況,例如 : 離職日是4月底,但是主管要求寫 星期五 假設這天是 4/28可是領固定薪又是月薪的情況下,4/29(六)、 4/30(日) 是支薪的就是主管不給你那兩天的薪資……為什麼我會說「主管不給你那兩天的薪資……」是因為- 簽到人事那裡時,人事說「你這個要寫到 4/30 啦」這樣就是到 4月底了。以上個人親身經歷。
樓主狀況跟我好像..今天親身經歷 本人原本打算在5/31(五) 請假 (補休的假別)5月中旬就提出過然而太早請假主管會說當周再請就好然而在5/27日(一) 送假單上去, 也在這天說做到月底,也就是5/31(五)然而主管就說叫我做到5/30(四)一來 補休的假別被吃掉 不計薪 ( 補休假別真的可以不計薪嗎? )二來 沒了全勤三來 勞健保中斷試問,有人規定 離職前不能把假別休完 ?(特休部分有計薪)我這樣就是被他弄 擺了一道吧 ?
看了一下是沒人回答到或是我看漏了?不把勞健保弄到月底最後一天的這個問題其實重點不在於薪資而是之後資歷的問題不足月公司老闆或是有人一定懂這個才會故意扣你最後一天或兩天所以離職最後一天最好都別請假 要請也要請之前的雖然可能是做到月底 計薪也是到月底 但退保可能29 30月底前一天就送出去了這個的問題去各地的勞保局問一下就知道了
kolongyang wrote:借提問一下恰巧最近也...(恕刪) 勞保與健保要分開來談,勞保是以日計,健保是以月計,也就是說勞保的退保日是以當日你離開公司那一天為退保日,除非人事單位寫錯,而健保是以每月月底最後一天你的身份計,如果你在 5月30日退公司健保,5 月31日加入戶政機關投保,那就是你要自付健保費全額,公司不會提撥。
Liam0913 wrote:如果離職日期是6月底...(恕刪) 我剛剛查了一下~~6/30是禮拜天哩,一般公司都沒再上班的,你要人資怎麼處理,如果你是填7/1也不對...因為六日不用上班,所以你的工作應該在上一個星期五就交接完了,站公司立場當然就是星期五走就好阿....
kolongyang wrote:借提問一下恰巧最近也要到新公司報到我是6/17(一)到新公司報到所以最後離職日是6/14(五)那原公司的勞健保不就是到6/14是這樣嗎? 是的原公司的勞保到 6/14,新公司 6/17 開始,中間隔兩天,所以要繳兩天的國民年金健保則是原公司不付,新公司付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