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 你女朋友會很吃虧因為去辦過所以大致了解勞方寫完申訴書後大約1~2個星期吧會請勞資雙方到場協調兩方互相提出問題這時候如果能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明贏面會比較高因為勞工局那些在場人員都會希望在協調會就把事情搞定真的雙方都無法妥協才會走向法律途徑 勞方好像會安排一個律師吧有個很奇妙的問題.....既然還在公司上班 為什麼要先打下班卡????既然打了下班卡 那幹嘛還加班????是因為老闆要求????那員工為啥要答應????
可能是我女朋友社會歷練不深吧,人家叫他打下班的卡他就傻傻的打,他是屬於很會被人凹的類型,他的公司一直請不到員工,所以一直不讓我女朋友離職,我是打算說如果他的公司不讓他走就去申訴他們公司,然後叫他不要在去上班,對了他工作才滿3個月應該不用等1個月才離職吧。
今天去該公司,故意不讓我進去,把我擋在門外,然後叫我女朋友自己一個人進去,我事先有叫我女朋友錄音他沒給我錄,我會氣死,該老闆跟我女朋友說他已經寄出存證信函,要對我女朋友提告,還說我昨天在電話中口氣不好,要對我提告(本人電話中並沒有說任何髒話),而且還問我女朋友我是不是混黑道的,感覺好像有錄音在套我女朋友話,我今天到縣政府諮詢了一下,他是說簽合約大概就賠償培訓費用,因為他沒看到我女朋友的合約他也沒辦法講的很詳細,我女朋友要看合約不給我女朋友看,要打卡證明也不給,重點是我女朋友完全沒收集證據,到時候去申訴的話有贏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