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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 這樣可以上勞委會申訴嗎..

雖然公司這樣很機車
可是還願意付2.5倍的加班費薪水也不多見
如果不是長期(半年)
而是一兩個月短期幫忙
我覺得是可以接受

但如果長期 那....我會好好考慮
你也太幸福了吧
我月休5天 有三天是輪加班
只能換 不能不輪班
而且沒有加倍 1.33也沒有
好幸福喔你

大便在沸騰 wrote:
小弟目前任職公司因訂...(恕刪)


績效獎金不是必定要給的!!

公司需要你幫忙,給合理的薪水,而且也在合理的要求內,不超時,你不願配合不給你績效獎金,很合理!

不是每個人都需要那加班費,犧牲假期換取金錢有利有弊,所以你配合度低沒績效正常!

這就是制度,不然加班的都倒楣,該認命是嗎??
請問樓主是領日薪還是領月薪

如果是領月薪這樣加班費2.5倍也只是多領1天半

6天下來也只多領九天的薪水

大約多領一兩萬左右吧?
加班費幾百年沒領過了


都是換休,爛爆了


年輕人不欠錢真好


這個月拼一下下個月拿那錢靠賞自己,或者存起來

等有長假約女朋友出國玩
正所謂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

不過在這世代,小弟我勸你,還是為五斗米靠腰吧‧‧‧

正如前面許多大大所言,現在會給加班費的真的是良心企業‧‧‧
ISBN : 9789862769713
可否請問一下貴公司在那邊呢?
還有沒有缺人阿^^
我也是加班狂人(四班兩輪)很耐操的!
有缺的話可否PM下呢^^
謝謝~
大便在沸騰 wrote:
小弟目前任職公司因訂...(恕刪)



我們公司有相同的案件申訴過勞工局

結果勞工局來函要我們公司解釋為何0元,因為要按薪資比例原則不可能會是0元


最後主管意思意思給300~500元


員工直接不來加班,主管受不了,與員工約談判

最後主管與員工各自退讓一步,原本(強制)加班4天,變成彈性(配合)加班2天,你缺錢的加超過4天都ok,績效按正常給


創造適當的談判機會,不要怕約談



備註:我們公司一天12小時,工時一天10小時,2小時休息

一個月正常加班時數已經是勞基法的剛好上限

與樓主月休10天不同喔!

大便在沸騰 wrote:
現在變成強制加班 原本是月休10天

強制月休剩4天這樣 沒得商量...(恕刪)


沒人注意到樓主這裡說, 原本是月休10天

這這這...


大便在沸騰 wrote:
但是如果有配合加班 那多來加班的那六天薪水是給2.5倍


那我要報名加班~~~~~~
有錢好商量,沒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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