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單的女人 wrote:
有人質疑是我老公的問...(恕刪)
我覺得要瞭解一下公司的制度;
例如考績abcd有沒有硬性規定多少%?
假如d等必須抓多少%,而沒有年終的話,總有人要墊底不是?

如果沒有%限制,那就是故意不給的,只好選擇離職或者屈服...

以前我在民營化的銀行工作,規定是7天休假必須休完,不休也沒有錢。
結果經理打考績(25%必須乙等),就抓休較多天的打乙,兩三年下來,大家幾乎都全勤...

喜歡寂寞 wrote:
我只能說這種事在台灣太普通了~~~
勞委會幾乎都站在資方處理事情~~~
雖然有勞基法~~~
但能完全遵守的工廠又有幾家???...(恕刪)
這些話有些對有些不對!依我自己的經驗.
1.也許勞委會是站在資方.但這種糾紛大都在縣市勞工課調解.不會煩勞到這麼高層"勞委會".
所以縣市勞工課及調解委員會都是一般的人.他們沒有政治壓力.所以大都站在勞方這邊.
2.雖然有勞基法.......那就要照勞基法.到法院到哪裡都是照法律.沒有那個雖然有...但是大家都違法
的道理
3.能完全遵守的工廠又有幾家???...這個真的是實話.大多數勞工忍氣吞聲.對法律又一知半解.
我也被員工投訴去勞工課調解過.被投訴洋洋灑灑7.8條.我一條一條解釋.都沒有違法.
勞工課及調解委員能奈我何?最後還要我體諒勞工處境.多少補貼一點車馬費給"告我的人"??!
我跟我的前員工說了一句"你現在待的這家公司.許多地方才是違法的.你要不要現在告!!".....
想當然.他不敢告...
我只有一個問題.問一下所謂的勞方.一天24小時.你工作8小時.你知道公司負擔你的多少%健保費嗎?
很多人不知道.公司有負擔健保%.只知道勞保公司有負擔.有概念的人會知道.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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