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難聽一點,這些人是在幹麻,當然就是幫老闆"合法的壓榨勞工"
你絕對很難找到它們違反勞基法的證據或事情,但你卻覺得自己一直被壓榨
比如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薪水3萬月實際工作8*22 = 176小時,平均一小時170元
勞基法規定假日加班1.66倍薪水,所以你能領170 * 166 = 282 ?
當然領不到那麼多,他還是給你170左右而已,但是公司卻不違法
因為人資法務已經早想到了,所以薪資結構改變成 3萬 = 本薪 + 津貼
讓你的本薪乘以1.66倍之後,還是一小時170元,根本沒有達到實質1.66倍的原意
但是,公司卻完全合法...... 本薪高於基本工資啊,哪裡違法了
另外如果和不合法或是走在法律邊緣的事情,就會用其他手段來達成
比如要求加班,或是甚至要求下班後繼續工作(出勤上來看是你自己下班了還自己留在公司的)
這類的要求絕對不合法,但是公司也不會笨到很明白的要求來讓員工留下證據
比如說,公司老闆暗示主管,給主管壓力,主管為了表現,就給員工施加壓力,不願意做白工的,當然不會當你的面講得那麼清楚,會用平常開會常常檢視你的工作內容,平常一直緊盯,請假的假單無緣無故失蹤讓你變曠職,員工雖然曠職討回來了,但是也因此疲於奔命、年終0元(沒年終獎金並不違法).....
所以,原則上有規模的公司,都是完全符合勞基法,但是是設計過的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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