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1491 wrote:之前都是5000-1...(恕刪) 父母並沒有錯畢竟手心手背都是肉父母唯一的錯就是沒有在意你的感受與跟你溝通你的事情我可以感同身受我媽當初也是做了決定導致我賺錢要幫妹妹養兩個小孩為了錢我還遠走他鄉去賺更多的錢來滿足家庭的所有開銷好好想一想吧~~
20年前退伍後每個月給家用13k,當時月入25k,現在領22k的不要怨嘆,25k是每天多做2小時+只有隔週休二日+天天騎機車跑外勤+沒有加班費換來的,仔細算下來待遇其實少得可憐,不是個好工作,還好早已離職了。13k持續6年左右,後來就減為5k一直持續到現在,除了每個月的家用外,即使現在沒有同住每個月仍然給家裏買些日用品,退伍後從沒向父母拿過錢,即使買房也是。我覺得有心最重要,給家用要量力而為,但也不要認為自己是在給父母好處,如果老人家沒有理財觀念或者是錢進了他們口袋就別想拿出來,那最好不要把太多的錢交給他們管理。
給500-1000不如不要給...還是看家庭吧如果家裡父母都沒工作了,至少給個5000以上或10000拜託,養個小孩保母費一個月(北部)都快20000了讀幼兒園一個月12000...拉拔你長大的時候,父母有跟你算這些嗎?..給個500-1000就說心痛..哀..難怪一堆人不想養小孩
薪水45K,與父母同住除了水電瓦斯管理費由我出之外,給雙親是0因為他們比我還要有錢他們沒有兒女出社會就必需給父母錢的觀念父親的退休金應該用不完,母親是退休教師有月退還有一間舊房子,每月有8000租金收入歸我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