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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於什麼時候提出離職 請各位給我一點建議吧 !!

你有提到先休特休然後去新公司報到再辦離職
有些公司報到要有前任公司的離職證明
這關就過不了吧
還有勞保健保的保險 這些都很麻煩

而且新公司才報到幾天就要請假 觀感也不好
建議還是延後報到吧

yhm98 wrote:
你有提到先休特休然後...(恕刪)


謝謝大大的回覆

新公司剛好沒有要求要離職證明,所以小弟剛好可以利用此點
小弟我也覺得就是勞、健保 (我記得勞保可以雙重加保)
但小弟不知道有沒有法條是我同時受僱於兩間公司…有違法這樣…

小弟認為 現在就馬上說,應該就馬上黑掉…
若1月中旬 尚未發放,可能就會跟對方用人單位主管 說明情況
若對方不同意,那小弟就留在原公司就好了 @@"


jest.pcst wrote:
目前在原公司就職已滿...(恕刪)
想領年終,那太早找工作了
就愛喝台啤 wrote:
勞基法規定需於20日以前提出告知

↑這個是規定資方,而不是勞方吧!!...(恕刪)


要看上班日期長短..未滿三個月今天提明天就可以甭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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