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m98 wrote:你有提到先休特休然後...(恕刪) 謝謝大大的回覆新公司剛好沒有要求要離職證明,所以小弟剛好可以利用此點小弟我也覺得就是勞、健保 (我記得勞保可以雙重加保)但小弟不知道有沒有法條是我同時受僱於兩間公司…有違法這樣…小弟認為 現在就馬上說,應該就馬上黑掉…若1月中旬 尚未發放,可能就會跟對方用人單位主管 說明情況若對方不同意,那小弟就留在原公司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