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就是聽公司虎爛說一定可以解決,結果做了三個月的白工,到現在還是欠薪三個月,如果公司倒掉那還好,勞保局那邊有所謂的勞工保險可以代償積欠的薪資,要想拿到全薪記得要提出薪資證明(薪資條),要不就是以投保薪資計算給你,不過只有計算歇業或是倒閉的前六個月,公司如果拖過這六個月勞保局就不會給付,還有你要先去查一下公司幫你代扣勞保、健保還有優退有沒有入賬,我就是沒有繳,所以連請失業給付都有問題(流程複雜公文往返耗時),如果要離職,記得要跟公司拿非志願離職證明、欠薪單、該年度的薪資明細表(公司欠薪就可以要求開立),用來請失業給付,也可以領提早就業獎金,提早就業獎金的申請,如果你離職後,隔天就要去新公司上班的話,記得離職當天就去辦(到各地的就業服務中心辦理),這樣工作滿三個月就可以提出申請提早就業獎金,獎金是你未領的失業給付的一半。也就是約一個半月的薪水,所以不要拖過這個時間要不就虧大了!!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老闆都沒有出來說什麼嗎 ?
也沒有說會計,為什麼會有這種錯誤發生嗎?
好扯!
私人公司應該要發薪水時,就可以去提錢發呀! (如果公司有錢的話)
居然有人先發,有人後發(或是下月發)
覺得這公司好像有些週轉不靈.
樓主要有準備,先偷偷私下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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