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就是不會宣傳,民眾根本搞不懂調查局在做什麼我來解釋一下,依據調查局組織法,調查局的法定職掌如下:法務部調查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 內亂防制事項。二、 外患防制事項。三、 洩漏國家機密防制事項。四、 貪瀆防制及賄選查察事項。五、 重大經濟犯罪防制事項。六、 毒品防制事項。七、 洗錢防制事項。八、 電腦犯罪防制、資安鑑識及資通安全處理事項。九、 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事項。十、 國內安全調查事項。十一、 機關保防業務及全國保防、國民保防教育之協調、執行事項。十二、 國內、外相關機構之協調聯繫、國際合作、涉外國家安全調查及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事項。十三、 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資料之蒐集、建檔、研析事項。十四、 國內安全及犯罪調查、防制之諮詢規劃、管理事項。十五、 化學、文書、物理、法醫鑑識及科技支援事項。十六、 通訊監察及蒐證器材管理支援事項。十七、 本局財產、文書、檔案、出納、庶務管理事項。十八、 本局工作宣導、受理陳情檢舉、接待參觀、新聞聯繫處理、為民服務及其他公共事務事項。十九、 調查人員風紀考核、業務監督與查察事項。二十、 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之調查、保防事項。簡單來說,就是國內安全調查(情報工作)、經濟犯罪防制、洗錢防制、毒品防制、貪瀆防制及賄選查察等等,與新成立的廉政署有別,廉政署只負責廉政業務,調查局業務繁多,且近年重大案件皆為調查局所偵辦,例如台北看守所人員集體收賄案、高院法官收賄案、海關人員集體收賄案、署立醫院院長集體收賄案、新北市國中小學校長集體收受營養午餐業者賄賂案,在此不評論廉政署成立是否疊床架屋。調查局報考限制,三十歲以下,大專院校畢業皆可報考,男性需役畢或正服役中,考試有分二階段及體能測驗,錄取者於新店受訓一年,期間薪水約四萬多元,通過受訓後,起薪約為七萬六千元,扣除健保、退撫基金,實領約七萬元,目前以十年年資的組長來說,加上組長加給,實領約九萬六千元,若無主管加給,同期同事約可實領八萬九千元,若不願先扣除所得稅,亦可實領超過九萬二千元。調查局歡迎有志青年前來報考,但若只想坐領薪水不做事的,還是在網路嘴砲就好,別來調查局混水摸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