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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還是反對這次勞基法的修法?


Angle. wrote:
小弟很好奇這次勞基...(恕刪)


我不支持
我的假已經休不完了
這下連補休假也休不完了
而且我上下班通勤要長達3小時
公司有30%以上的同事都是長途通勤
真他媽要做功德了
喵~~我是貓~~真的快~~好厲害~~
我認為
整個勞基法修法議題
每次爭執的點都是錯誤的

台灣的勞基法重點不在於內容
而在於企業遵不遵守

也就是違法勞基法的罰則太輕
導致許多企業惡性違規不願意遵守

只有大型企業
以及會受到政府直接控管的產業
才會比較會遵守勞基法

勞工除非工作不要了
又確定不會跳到熟識的同業工作
否則根本不敢舉報
舉報後老闆很可能就會替你在同業老闆間宣傳
造成寒蟬效應

上次修法其實對於藍領勞工很有利
對於白領不利
對老闆不利

與這次修法則是對老闆有利
藍領是中立各有好壞
白領其實沒差但是自上次不爽到現在還在不爽

其實這次的差異並不算大
我實在看不懂在爭什麼
真的要爭的為什麼勞團不爭有用的點呢?
為什麼不拿加重違反勞基法的罰則來對修法討價還價?
罰款上限改一百萬有個屁用呀
永遠也不會開出罰款上限的罰單
下限兩萬我想也只有早餐店會怕吧
如果處罰下限拉高個五倍
還要再乘上公司員工數量做基數
公司越大員工越多就罰越高
上限則拉高到一千萬
罰到老闆會很痛的程度
然後一半罰金作為檢舉獎金
這對勞工的保障絕對比排什麼班表要來得有效太多

因此我只是覺得一大群人在那邊瞎鬧

政府與在野黨各有盤算那就算了
連勞團自己都沒搞清楚勞工真正需要什麼
協商都是意氣用事
根本就不懂該怎麼討價協商
台灣的勞團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只能說
根本是亂七八糟一團亂吵
台灣到底哪時候才會有些腦袋清楚的人呢?





反對,對我來說是沒影響
但輪班8小時間隔,我覺得真的很硬,上下班通車各半小時好了,回家洗個澡吃個飯,
可能睡不到6小時就又要上班了
謝幸福3948 wrote:
你說的就是舊制的隔週休2日啦!新制改成每週上班40小時,就把七天假取消了. 然後每週超出40小時的全部算加班費.

原本隔週休2日,一個月才休假6天,週休2日是每月8天,一個月少2天, 一年少24天, 我沒算錯吧!...(恕刪)


你只說對了一半。

舊制的隔週休2日,雙週上班時數為84小時,所以一天上班8小時,一週上班5天。雙週有一個星期六要上班4小時。

後來改為週休2日,雙週上班時數仍為84小時,所以一天上班要超過8小時。7天假仍保持。
但公務員一天上班時數仍為8小時,所以雙週上班時數僅達80小時。故取消這7天假。
你可以把他當成是折抵每雙週少上4小時。
很多民間公司也比照公務員辦理,所以週休二日後,就沒有放這7天假。

2016年,週休2日,但雙週上班時數修改為80小時,也就是沒有什麼折抵的事。
所以這7天因為折抵之前每雙週少上4小時的原因取消,
那麼這7天假為什麼不恢復????
支持+1 1515151515151515

Angle. wrote:
小弟很好奇這次勞基...(恕刪)


反對!

單純表達意見 不參予討論
哇哈哈
可以啊
好的
明天8點件喔
808080點

joshua0519 wrote:
修法的輪班指的不是...(恕刪)



終於有一些人腦子比較清晰....
沒再亂亂鬼叫我每天只能休息8小時...

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

把勞工逼到昏天暗地,再有錢再住豪宅也是潛在受害者.

有過勞日子.

大肚子,依賴酒精,家庭爭吵,情緒波動,長時疲勞感,不愛運動.

讓生產者,維持社會運作者一直在這個胡同裡打轉,苦果不會只有勞工吃.

再說一遍

為政者不會撥算盤.

一例一休只是全面週休二日的中途島,居然被打傷約克頓號自動龜回夏威夷.

地球又扁又平,逼人民用腳投票.
samyang1969 wrote:
我只知道軍公教全力支...(恕刪)



沒這回事。就事論事。這本來就不是軍公教與勞工的互鬥。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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