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是不是當年的政府帶頭造成全國所有職業別的不公平。
公務員領月退休金後,依稅法規定,月退休金全年領取75.8萬元以內可免稅,等於1個月領取6萬3000元以內的月退休金的公務員,退休所得完全免稅。
這就形成一個怪現象,公務員在職時,所領薪水屬於薪資所得須全數課稅,但退休後領取月退休金,全年退職所得在75.8萬元以內卻可全部免稅,還可跟著在職人員一起加薪。
而全國的上班族,退休後可領到高達75萬元免稅額度的人數比例可能是少之又少啊!
要如何避免球員兼裁判的情形再度發生?
現在總統、副總統、軍公教、銓敘單位的人都是利害關係人,能不能請非利害關係人來主持?
可不可以請願:請相關利害關係人退出年金改革的決策圈?總統、副總統、軍公教人員都要退出,銓敘部只聽命提供資料,是要組一個類似聽證會的組織?
這位教授應該不是利害關係人,所以他敢講
當初會造成90%拉到140%,一口氣拉一半,就是球員兼裁判的後果,司法可以追究圖利他人、圖利自己的罪行嗎?
要堵住漏洞、肥貓漏洞,其實這些漏洞之所以存在,就是球員兼裁判的後果,設計的人故意給自己留後路,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郭明政談年金改革裡,其實大家、專家都知道,可是權力在相關利害關係人手上啊!
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是不是先不要動?因為改革需要這些人通過?改革不能過激,這些人等下一屆再改革?
很擔心對扁、柯的失望再度發生?
年金應該定上下限,例如1萬-5萬,高階人員另外計算,然後可以依當時世界局勢、國家經濟、財政情形予以微調,例如情形一直不好,就95-90-85-80-75---一直調下去(好像許多國家如德國也是一直調向75,可能後續會調到50,全世界大部分都如此,台灣沒有必要堅持不能調、不能溯及既往)(低端如1萬就不調或微小比例下調)
高階人員如總統退休金、中研院長退休金(50萬?)、高階政務官退休金、4/3星將軍、高階警消...另外定一個範圍,
現階段這些人要表態示範,下修一部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4873052
改定了?是打算多數暴力嗎?
你有能力就改,最好去軍公教,全部改成適用勞基法。
中原一點紅 wrote:
軍公教先把「教」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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