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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休二日搭一例一休獲85%民眾贊成政院拍板修法方向

我一直在提醒大家不要掉入設定好的圈套,

這些高官..重點只是要搓掉那7天假,

什麼幾乘幾,數字滿天飛,各說各話,都是煙霧彈,都是在操作議題,

7天假一取消,達到目的後,會不會叫你來加班,天知道...

老闆假日不會叫外勞嗎,不會叫工讀嗎,不會找派遣嗎,請你來加3小時,對應方法還很多!!

還想多領幾倍幾倍的,想太多!!!

簡單一句話...

如果7天假依舊不變,我管你什麼一例一休? 不是嗎!!
chl92 wrote:
2.0 版
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採一日為例假,另一日為休息日的方式。若休息日工作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外給予1又1/3以上;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給予1又2/3以上。工時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未滿12小時以12小時計算。

額外給予1又1/3以上 ==> 1+1.34 = 2.34,「1」已經包含在月薪內,所以在 2小時以內加班費是 1.34
另給予1又2/3以上 ==> 1+1.67 = 2.67,「1」已經包含在月薪內,所以超過 2小時以後的加班費是 1.67

...(恕刪)



不對, 算錯了.
以下才是對的算法, 沒有多+1, 懂了嗎?

額外給予1又1/3以上 ==> 1+0.34 = 1.34,「1」已經包含在月薪內,所以在 2小時以內加班費是 0.34/小時
另給予1又2/3以上 ==> 1+0.67 = 1.67,「1」已經包含在月薪內,所以超過 2小時以後的加班費是 0.67/小時, 最高可領6小時


周休二日才會是多+1,
額外給予1 ==> 1+1 = 2,「1」已經包含在月薪內,所以會多+1.


不然你那個算法,若日薪1000元, 休息日上班8小時不是要給 1000+1000+85*2+83.75*6=2672.5元,
周休二日雙薪2000元都有意見, 要變成比周休二日雙薪還貴, 資方會沒意見嗎? 你是把資方當啥了?
轉移注意力.......有可能 政客常用的手段

m4a11 wrote: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恕刪)

用什麼手法贏得選戰的
當然就用什麼手法執政
無事閒閒 wrote:
不對, 算錯了.
以下才是對的算法, 沒有多+1, 懂了嗎?
額外給予1又1/3以上 ==> 1+0.34 = 1.34,「1」已經包含在月薪內,所以在 2小時以內加班費是 0.34/小時
另給予1又2/3以上 ==> 1+0.67 = 1.67,「1」已經包含在月薪內,所以超過 2小時以後的加班費是 0.67/小時, 最高可領6小時...(恕刪)


好像大部分人中文不是很好,"額外給予1又1/3以上"的額外,就是指除了原本的 1 還要再給 1 又 1/3。

看看吧!Yahoo 新聞

所以現在工商團體不是跳腳說要停止一切協商了嗎? --> Yahoo新聞連結
跳腳的原因應該是本來划算的買賣( 假日加班費每小時 + 1 換 7 天假 ),
變不太划算( 假日加班費每小時 + 1.34 以上 換 7 天假 )?

但修法還是修一半,應該強制周休二日才對,加班要給補休。
還有責任制怎沒人要處理?
還有罰責這麼低,有多少老闆遵守?
外勞跟派遣的問題怎沒人處理?

水平線 wrote:
第 36 ...(恕刪)


不容易,因為法律已經訂死了,只有天災,緊急事件...才能

如果您說的是現狀,那些老闆都違法了!!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法律層面,法律要輔以執行,

否則不守法,定甚麼法都沒用,也就無需討論了

chinnaut wrote:
我一直在提醒大家不...(恕刪)


有規定公司一定要有正職員工嗎???
如果以您的論點,公司全請外包不就好了
所以跟你講 "取消7天假" 才是重點嘛!!
因為不好意思明著幹,當然就先放放煙火,讓你們看的茫酥酥,才有機會狸貓換太子.
BL06 wrote:
有規定公司一定要有正職員工嗎???
如果以您的論點,公司全請外包不就好了

...................................................

您又回囉...那就再問一次...說好的7天假呢?

另外我沒說什麼論點,我只是說..老闆不是吃素的,很多漏洞可以躦..
老闆可以用休息時間來延長上班時間 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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