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 H wrote:
身為美國納稅人
看到這類故事 只能苦笑 ...(恕刪)
其實沒那麼誇張,我說的很多都是特例,忙的人還是很忙的,一般來說我們還是很認真工作的。
再加上最近幾年被上級單位稽查,也越來越不好混了。
雖然我們領納稅人的薪水,理論上必須要對納稅人負責,但是很不幸的,我們負責的對象只有議會和一些特別強勢的社區組織。
議員雖然是民眾選舉出來的,但是講實在話,很多時候,議員們心中想著的優先項目,和真正應該怎麼做可能不一樣,議員心裡想的,和納稅人心裡想的也不一定一樣。
譬如說,這區蓋了一個游泳池。好啦,隔壁的那區居民,也認為他們需要一個游泳池。但問題是,這兩區明明那麼近,根本不需要另外一個游泳池,議員說要,你蓋是不蓋?
另外,當外行領導內行,該怎麼辦?
我們有個社區活動中心案子,蓋好之後,油漆顏色和時鐘及相關擺飾從頭到尾換過一次,原因只是議員不太喜歡那樣的搭配。
大頭花了很多時間討好議員們,每個人的時間都是一定的,所以有些時候,他對內部的問題,管理起來就有點心不在焉。
這很傷腦筋,有些時候必須要他來做決定,但是他顧慮議員的意見,事情就拖下來了,誰叫他的位子就是就是議會聘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