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國鄉民 wrote:
為什麼勞工沒有國民...(恕刪)
基本上鬼黨創造福利政策早就違反憲法!
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因為全名是叫國民旅遊卡!
好好看過憲法,會發現現實生活中很多事都違反憲法!
Z45978 wrote:
基本上鬼黨創造福利政策早就違反憲法!
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因為全名是叫國民旅遊卡!
好好看過憲法,會發現現實生活中很多事都違反憲法!
這上面就直接寫了"在法律上"
在別條上也寫了別的什麼
個人建議你先充實國文能力並加強理解力
再來解釋什麼憲法的什麼條文會較適當...
第 78 條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第 79 條
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事項,由總統提名,
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另外要發表個人高見之前可以先看看全部
拿個人意見當依據就要表示那是你的自由
只不過要注意地是...
千萬不要憑這就當真了
免得不小心秀出你不想讓人知道的界線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