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你女友不是你老婆!!!她只是你女友不是你老婆!!!她只是你女友不是你老婆!!!不懂為甚麼一堆男生都搞不清楚只是女友而已根本沒必要要養她她不想工作是她家的事她靠腰你就是放生而已自己的工作養活得了自己就好除非女友會變老婆再來考慮這麼多
lulalla wrote:(一次機會成本3000所以你女友一個月如果跟你10次以上的話要求不工作給你養很合理啊恕刪) 若是以 男與女 行情成交的價格,男會比女還貴,同等級的價格,大約是5:3左右,所以每次的成交價格,男方還會損失2000元,這樣才合理。女方不但沒工作,每次還會欠男方2000元,而且沒錢還,男方才真是虧大了。
小弟不怕苦,月休4天國軍月休8天輪班大夜什麼的也沒關係了,只要能回家陪家人固定排夜哨,沒有夜哨可外散宿薪水也不要比現在差就好了薪水高於26K如果再台南願意做肯吃苦,或者是有升遷制度有機會升士官所以我才想說我至少要5,6w的薪水才可以養這個家等你升到士官長吧簽下去是你的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