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x155 wrote: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恕刪) 別的不說, 代表欄主自費支出的法律諮詢費用都放水流了, 所以他如果出來批對法官們(複數)都很失望也不難理解.不過酸歸酸, 我們跟欄主不過就是網路上萍水相逢的網友, 嘴砲打過了就算了, 他老兄未經我同意張貼我的個資我當然不高興, 不過也被刪除了就事過境遷, 可是這些情緒過後, 未來的日子欄主要怎麼辦? 我相信他應該還是在專注這個自己開的樓啦, 只是目前沒有心情來回應, Gary Su老兄, 如果有在看的話, 我真心勸您放下這個糾結, 連續兩審是這樣的結果, 不要再浪費自己的錢去賭氣一拚, 不會有變化的, 這個樓開到現在, 眾家網友罵歸罵, 其實陸續還是給了一些實際的建議, 這個上訴根本是送錢給律師, 欄主聽不進去是一回事, 不過真的靜下心, 好好想一想, 為自己的人生做些打算, 欄主也還年輕不是嗎? 重新再來不會沒有機會的
chinshentw wrote:別的不說, 代表欄主(恕刪) 因為他打的官司是解僱無效之訴,如果勝訴公司要補發這段時間的薪水+5%利息,兩三年下來加精神慰撫金隨便都有三四百萬,讓當事人故意不找有勞健保的工作。感覺律師像神棍,一般正常人怎麼看都會輸的官司,慫恿當事人提出訴訟,給他可以勝訴的感覺,浪費兩三年時間在家當米蟲。
科普一下:最高法院合議庭的職掌,只負責審理一、二審判決適用法律有沒有違誤,不對案件的事實進行認定。其為「法律審」、「書面審」,原則上不開庭,每個案件由五名法官共同評議後作出判決。我在法院進出多年,等庭期間,常與律師聊天。律師曾說,二審法官心裡明白,會上訴到二審,若當事人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通常就會上訴到三審。二審法官在撰寫判決書時,已做好被三審檢驗的準備。三審要翻案,非常難啊!
唉, 這個只能祝欄主好運啦, 不過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法律訴訟費用應該會少一些, 那個是不開庭的, 而且印象不會去對案件內容進行重新調查及辯論, 只是檢視一二審在程序上有無缺失, 要讓最高法院推翻地方及高等法院的判決機會真的很渺茫.是說欄主還有監察院, 律師公會的戰場, 另外還有身為民眾黨黨員向自家立委求援發起罷免蔡總統的替代方案就是.
buzzbee wrote:科普一下:最高法院合(恕刪) 我猜應該會直接駁回,民事訴訟打到最高法院還不常聽到。最高法院為了解決「積案」過多的問題,確實會對「上訴三審」的案件,設定門檻,要求一個「固定」的百分比,必須將駁回的案件,達到那個「百分比」的數字以上!這個百分比的數字,據傳,高達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易言之,也就是說,最高法院用內規,設定高達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機率,不讓當事人上訴三審,以確保三審的「積案」數量,不會再往上竄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