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Design wrote:HR沒把工作做好,那時候應該不能晉用。現在你驗證過這人是個人才,對公司有貢獻,未來也會有,何必找出當初的瑕疵(HR錄用程序不完整的瑕疵),可不是你或是部署在工作後的瑕疵來處分同事。該被處分檢討的HR的程序,或是當時的HR,不是現在的該員,更不是現在的主管你。 闖紅燈沒被抓原來要處分警察?真有你的造假就造假沒什麼好說的如果造假可以原諒的話楊泮池幹嘛辭台大校長啊?這世上沒有什麼人是不可被取代的一個人連學歷都造假只能證明這個人很敢死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哪天出賣公司出賣主管出賣客戶只是剛好而已
查核人事資料~不是用人單位主管的職責~那是人資部門權責而用人是否升遷~考績考核高低~這才跟用人單位主管有關所以簡單的說~~一碼歸一碼......查到用假學歷資料~~要如何處理....請人資部門自行決定你能決定的事~只有考績要給他幾分~~是否可以升遷假如將來人資部門決定FIRE對方....你也沒轍~~因為萬一被高層查到知情不報那人資單位可能也會受罰.....而你能做的..我想只有私底下先讓對方知道目前的現狀~最好的方式就是...先提自願離職...然後再看能不能重新報告刷掉舊人事資料當然重新RESET...也要人事單位願意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