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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有一個員工,到職3個月告訴我她懷孕了


Li C.S. wrote:
有史以來,個人看過最...(恕刪)


只是原 po 花錢消災吧...

不然以原 po 的例子

1.員工遲到太多已不適任

2.因為公司虧損所以是可以解雇孕婦的

只是原po不想再搞下去而以

我建議應該找法律顧問了。..每個月小小花點錢省事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明顯被設計

之前聽過有一種
加重業務 大量出外勤
自認懷孕不適任 知難而退

以上聽說
tony677677677 wrote:
之前聽過有一種
加重業務 大量出外勤
自認懷孕不適任 知難而退
以上聽說


違法。



真脆瓜 wrote:
不然以原 po 的例子
1.員工遲到太多已不適任
2.因為公司虧損所以是可以解雇孕婦的


虧損資遣孕婦,後來卻請另一員工,馬上被法官打臉,
等孕婦生完小孩才回來打官司跟你要工作權及薪水損失...
到時候...官司打兩年老闆就要支付兩年薪水。
實體店面倒閉不像某些網友建議那麼簡單,倒閉成本很高。

換個店名原址重新開幕?......當法官是笨蛋?

至於懷孕身體不適常遲到,如出示就醫證明也是會偏向保障孕婦。

o


樓主花了十五萬解決孕婦,其實還蠻聰明。(她正缺錢)
哀兵政策送走前科男,也是幸運了。(他自知理虧)

當老闆重要的是要賺錢,人事方面能解決就趕快解決,
這就是經驗,下次請人注意一點。
請個員工三號,這次就別讓他知道兩位前輩是如何離職的了。
(樓主讓員工二號知道員工一號如何如何,實為不智。)


(以前我家的店僱用過會偷拿錢的員工...也是好聚好散,
年輕時我不能理解爸爸的做法,現在才明白開張大吉,和氣生財。)

那年代還沒有這麼重視勞工權益,老闆發薪水之外有更多要煩惱的事。
現在好員工難找,要經營靠自己最好。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解散吧。

懷孕不是問題

問題是一開始跟你說的話不誠信

之後又剛好過三個月

擺明陰你,加上你又是剛創業資金一定吃緊

如果是做一陣子就算了

但是是剛好三個月
現在年輕人會說謊的多誠實的少,,,,,,
看來解散公司是唯一損失最小的一個法子了,
反正公司才剛開...解散再重新成立.,
這擺明是來凹福利的......
環保紅包 wrote:
公司剛開,請了一位女...(恕刪)

看到這麼多人回文
我不僅覺得好笑起來
角度不同 看位置的立場果然就不同


今天如是這位女子發文問
我才進公司卻發現我懷孕了
公司會不會用不適任而找事情一直讓我自己待不住....
不知道各位回應是如何
很好奇中


當初她應徵
是她求你給她工作能養活自己

現在立場反了
你寫封履歷給她
請她饒了你
讓你公司能正常營運繼續養活自己


或者是....
你養她兒子養到最後想辦法變成他兒子的爸爸
公司是公司

民間習俗是民間習俗

但是公司不是民間習俗的規定

下次請女員工的時候,要說清楚

懷孕 要告知公司,公司可以給給喜氣

當然民間習俗是對外的親戚朋友好友等等才三個月不能講

但是 民間習俗不是法律,是宗教的問題
fffmp666 wrote:
下次請女員工的時候,要說清楚
懷孕 要告知公司,



我有會錯意嗎?

你的意思是應徵時女員工要告知是否懷孕。

懷孕三個月內告不告知或許是習俗,抑或其他考量。

但你所謂<下次請女員工要說清楚懷孕>這就是法律問題了...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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