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牆壁 wrote:
這邊一堆人不是沒遇...(恕刪)
用霸王條款想要請假+拿錢
然後閃人
真的行得通嗎
霸王條款?~
咋地步說鴨霸的資方慣老闆?~
再者~
法律規定就是這樣,還問行得通嗎?
不信邪的慣老闆們就試看看啊,至少到目前為止,聽到過的案例都是行得通的唷~



勞資雙方好聚好散,相信如同樓主等因為懷孕不得不造成公司麻煩的人,內心或多或少都會感到不好意思~
本來嘛~
用協議的方式達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應該是美事一樁~
可從樓主文中敘述的情形好像不是這樣喔~
一萬五打發?施捨嗎?是把懷孕的員工當啥?~
更別提後續有意無意的明示與暗示了~
既然撕破臉,那就照法律規定來走,有啥不妥?~
撞牆壁 wrote:
這邊一堆人不是沒遇過懷孕同事
不然就是真的都是優質工作
公司規模夠大
然後一堆人認為資方都是吃素的...(恕刪)
雖然是不同部門 -- 工地現場少見女性職員,是吧?
但是個人待過的公司,碰到懷孕職員,有沒有照法律規定做足個人是不知道,但是至少也沒有拿筆小錢就想打發人這樣惡質~
不是吃素的?
那幹啥要怕甚麼霸王條款呢?
"叫小賀" 就不要怕人家去申訴有的沒有的,直接槓上相關部門單位不是更能證明自己不是吃素的?!~
囧rz~ wrote:
其實這麼搞,壓力會非...(恕刪)
以上孕婦不用親自辦理喔!
找個代理人,老公或家人幫她跑流程就好。
(我們公司電腦上線,甚至不用人來辦理。)
樓主懷孕八個月,產假加育嬰假,是沒問題的。有法規保障,可以向公司爭取。
只是樓主真的不要自己當醫師,自己想怎樣就怎樣。
即使現在補醫師診斷證明,不宜工作,宜在家休養,也可以。
事假特休是要提前申請且主管同意,
既然四天已經核准就沒有曠職疑慮。(樓主要先確定這四天已請好。如果不確定還是請醫師補開個證明。)
病假可臨時提出,要參照樓主公司的請假規則。
婦產科醫師開證明開出心得了,
孕婦很容易取得證明,一切按規定,又哪裡來的眾多紛擾。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雖然妳會贏,但身為同樣是孕婦的我也覺得妳擺爛。不是說懷孕怎樣,而是請假本來就有相關規定,
妳只要拿出醫師證明別人有什麼話說?
雖然贏面在妳,不過也奉勸不要太過白目。
你老闆只是輸給現行法律。
我們公司電腦上線,甚至不用人來辦理。
懷孕八個月,產假加育嬰假,是沒問題的。
那是你公司啊,現在是怎樣,你公司可以讓你請產假+育嬰假.
你過年也不用回婆家”適應適應環境”就唱秋了哦?
好吧,樓主,我們護理員都說了,你可別自己當醫生,該看的醫生就看,該拿的證明就拿.該請的假就請.拿什麼休假,事假來扺產檢假啊!跟公司妥協還被這種不知人間疾苦的人說你自以為咧.(拜託,她才自以為每個人都像她一樣每天逛醫院的咧!)
之前都簽署同意你請假了,錢也發了(也才兩天特休),事後還要搞你.「請特休兩天、事假一天半、補半天班」
請自己的特休假,事假,補班都做了..請個特休事假要什麼證明啊!怎麼有這種白目?
懷孕請自己的特休假也有事逆!懷孕官縮,請個事假讓你扣錢也扣了,連個兩天特休,都要事後靠么哦!
(更別說一堆公司還是”滿一年”才給特休,幺勞工的咧)
結果還有個學護理的(自己還是孕婦咧)說這是你擺爛.真不知道這是什麼情況?
呵呵呵,不過這位護理員之前連孕期計算都算不出.聽說有人懷孕會比較笨,我想他的發言您就別太上心了..
何況她自己,可是這麼打算的:老公現在還是”預計失業”,他都可以預計老公兩年後要開始請育嬰假了哩~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4721603
lilice:
目前我懷孕中,今年十月左右我會請育嬰假,今年十二月老公預計失業。
由我先請1年半育嬰假.而後老公找到工作(投勞保滿一年後).換他請半年育嬰假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不過
雖然對勞方有利,但對於未來公司在聘人時,女性朋友的被資方聘雇意願多少會被列入考量。
政府想要人民多生育一點,但把多數責任都丟給雇主,僅僅負擔部份成本,也難怪企業主精打細算。
像我們公司有強壯的孕婦天天活蹦亂跳,亦有體虛之人三天兩頭要安胎,但育嬰假及產假才是生完之後的重頭戲,老闆嘴上不說,但這二年的招聘卻已經可以明顯看出男女任用比例了。
要怪老闆嗎? 但他的背後是支撐幾個、幾十個、幾百個、幾千個家庭啊,稍一閃失,或許失去保障的就不止一、二人如此。
怎麼解?那也只能請政府為這些替國家創造競爭力的女性同胞們多負擔吧,例如像請假工資由政府負擔等等囉。
不論是現在政府付錢鼓勵女性生小孩,還是以後要政府付錢養老人,最後還是繳稅的你我負擔,跑不掉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