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my7759 wrote:
樓上有很多人好像模糊...(恕刪)
你看了中間其他同行的回應嗎.?
夜雙華 wrote:
有!
我家兩個老的
他們生了我跟老哥.兩兄弟只差一歲.
除了小時候家境不好.平常我都是穿老哥退下的衣服外(家境問題.無解= =).
只要是老哥有的東西我就有.爸媽一定買兩份或是讓我們各自挑.
過年新衣也是一人一套
當然.唯一不公平的地方就是我功課不好時常被電.老哥功課好沒怎被電
這個我就無解了= =||
現在嘛......
爸媽是連家產都對半分.日後讓我們兄弟自己商議處理.
沒啥好爭的
...(恕刪)
chihwei wrote:
不好意思讓這篇文再浮起來....搭順風車討論一下
我老婆目前有八個月身孕,預計下個月下旬臨盆
目前為一家電子公司的國外業務,任職約六個月(懷孕兩個月左右進入公司
也有跟公司報備)
上週她公司人事找她約談說由於她的業績一直不佳
(補充:我太太後來知道有客戶曾經直接向老闆抱怨我太太的服務態度不積極,還有已離職的業務助理再離職時,向人事抱怨我太太對業務很多時候搞不清楚,讓她很困擾...(我的os.剛進公司當然什麼都還不懂....))
所以要打算要資遣她,經過溝通後,我們有提出兩性平等工作法第11條規定: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
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但人事似乎堅持要她離開,但她說公司仍然會給她八周產假的薪資,現在就開始做交接,離職手續先辦理,勞健保可以保到產假結束,所以我目前猜測是,公司可能給她幾天做交接,然後就會叫她開始請產假,直到結束,就自動離職(因手續已完成)
我想要請教的是:這就是我們可以拿到的最大權利了嘛?就八週的產假薪資???
還是我們還可以爭取哪些福利?
然後原本如果有育嬰假的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資格也沒了....
也許只能申請失業津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