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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資遣她,剛好她懷孕了....


ohmy7759 wrote:
樓上有很多人好像模糊...(恕刪)


你看了中間其他同行的回應嗎.?
1. 資遣員工是最終手段,不得任意資遣員工。

2. 若是被資遣,千萬不要簽自願離職書,簽了就輸了。

集點貼紙 wrote:
你看了中間其他同行的回應嗎.?



他應該是看完1~2頁就回了

夜雙華 wrote:
有!
我家兩個老的
他們生了我跟老哥.兩兄弟只差一歲.
除了小時候家境不好.平常我都是穿老哥退下的衣服外(家境問題.無解= =).
只要是老哥有的東西我就有.爸媽一定買兩份或是讓我們各自挑.
過年新衣也是一人一套
當然.唯一不公平的地方就是我功課不好時常被電.老哥功課好沒怎被電
這個我就無解了= =||
現在嘛......
爸媽是連家產都對半分.日後讓我們兄弟自己商議處理.
沒啥好爭的

...(恕刪)


我也覺得你是接受了

蘋果視覺上看來有大有小有紅有較不紅~~你們兄弟怎挑

有規定孔融一定要讓梨嗎

誰規定哥哥吃大顆.弟弟吃小顆嗎~~不能弟弟吃大的.哥哥吃小的嗎

還是打成汁或用秤量

講求公平是很難的~~更何況在企業裡~~有些人講只要訂出所謂的一套標準就可資遣員工

我是覺得這挺好笑的

不可能沒有主觀意識的


不探討該員工的工作態度
針對資遣這塊


前些日子有友人的經驗,與大家分享


友人在中醫診所櫃檯上班
也是懷孕的時候,臨時被告知(資遣)
當時也有反應到勞委會
不過中醫診所是以人力縮編為由
故無法得到任何的補償與申訴...




樓上的,是你朋友沒繼續申訴,沒打官司,要繼續後續動作,後續動作沒執行完畢不是結論,這是自己中途放棄權益,與前面說的狀況一樣

工作用業務縮減事後有面試新人一樣違法,況且又是孕婦

自己中途放棄,後續動作沒執行,你說的不是結論,連官司都沒打到,不要給別人錯誤資訊。


跑過勞工局很多次,他們很多人也是混日子心態,很多自己在勞工局結果法規一問就倒

也很多第三方調解主席調解成功達到%數協會有獎金拿的,亂亂調解的,所以最終是依照官司結果定論

那個勞工局的承辦人員你可以申訴他,承辦人已經業務疏失,可以跟他求償了,就如同大家最熟悉的警察吃案狀況一樣,要把不肖公務人員揪出來

也很多人口口聲聲說去勞工局申訴被打回票,詳細問才知道原來自己去勞工局門口就被勞工局約聘的媽媽勸回,有因此申訴到長官,最後結論約聘說錯,約聘不屬於勞工局正式人員

說實在,勞工局故意找約聘的當門神,就是要變相勸退申訴人,減少業務量,報表美化,出事可以切割,才不會被說吃案,在換一個約聘一切重頭,這是內行人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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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勞工局申訴的流程

勞工局人員不能阻止民眾申訴,只要單子填下去不管資方有無違法勞工局都要承辦

如果你連單子都沒寫到,反過來就是你根本沒申訴(當然後續不會有動作)


勞工局不能不辦理你的申訴,只會有結果資方是不是有違法





所以才會請了一堆約聘的門神,利用各種方法變相勸導你們不要申訴自認倒楣,與一堆讓你害怕的說法讓你自己放棄,因為這本來就是約聘他們來的真正目的


之前我們公司同仁也被約聘志工阻擋勸退好幾次,後來我們都聰明了,根本不鳥他們說啥!

直接叫他申訴單拿過來給我們填寫就對了,他也只能傻眼~~喔喔的!乖乖把單子拿給你填寫


依程序辦理,所以別被門神騙了





taipeihan wrote:
問一下為什麼不乾脆用...(恕刪)


講話這麼酸的人

我有一種猜測是

你可能不知道無薪假

資方一樣要繳員工的勞健保等等相關費用

如果我猜錯請見諒!!
不好意思讓這篇文再浮起來....搭順風車討論一下

我老婆目前有八個月身孕,預計下個月下旬臨盆

目前為一家電子公司的國外業務,任職約六個月(懷孕兩個月左右進入公司

也有跟公司報備)

上週她公司人事找她約談說由於她的業績一直不佳
(補充:我太太後來知道有客戶曾經直接向老闆抱怨我太太的服務態度不積極,還有已離職的業務助理再離職時,向人事抱怨我太太對業務很多時候搞不清楚,讓她很困擾...(我的os.剛進公司當然什麼都還不懂....))


所以要打算要資遣她,經過溝通後,我們有提出兩性平等工作法第11條規定: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
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但人事似乎堅持要她離開,但她說公司仍然會給她八周產假的薪資,現在就開始做交接,離職手續先辦理,勞健保可以保到產假結束,所以我目前猜測是,公司可能給她幾天做交接,然後就會叫她開始請產假,直到結束,就自動離職(因手續已完成)

我想要請教的是:這就是我們可以拿到的最大權利了嘛?就八週的產假薪資???
還是我們還可以爭取哪些福利?

然後原本如果有育嬰假的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資格也沒了....

也許只能申請失業津貼了.....

chihwei wrote:
不好意思讓這篇文再浮...(恕刪)


打給勞工局問問

然後,不要「自原離職」

真的 不要 「自原離職」
chihwei wrote:
不好意思讓這篇文再浮起來....搭順風車討論一下

我老婆目前有八個月身孕,預計下個月下旬臨盆

目前為一家電子公司的國外業務,任職約六個月(懷孕兩個月左右進入公司

也有跟公司報備)

上週她公司人事找她約談說由於她的業績一直不佳
(補充:我太太後來知道有客戶曾經直接向老闆抱怨我太太的服務態度不積極,還有已離職的業務助理再離職時,向人事抱怨我太太對業務很多時候搞不清楚,讓她很困擾...(我的os.剛進公司當然什麼都還不懂....))


所以要打算要資遣她,經過溝通後,我們有提出兩性平等工作法第11條規定:

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待遇。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
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
由。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

但人事似乎堅持要她離開,但她說公司仍然會給她八周產假的薪資,現在就開始做交接,離職手續先辦理,勞健保可以保到產假結束,所以我目前猜測是,公司可能給她幾天做交接,然後就會叫她開始請產假,直到結束,就自動離職(因手續已完成)

我想要請教的是:這就是我們可以拿到的最大權利了嘛?就八週的產假薪資???
還是我們還可以爭取哪些福利?

然後原本如果有育嬰假的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資格也沒了....

也許只能申請失業津貼了.....




你的狀況是(自動離職))

不是被資遣

因為已經完成(離職手續)


是妳們自己辦理了離職,所以自己認輸你無話可說




自己離職還要想要求啥福利與保障


完全沒有,資方口頭答應的事後都可以完全反悔


因為你是(自己離職的阿)



連失業補助金都無法申請(因為自己離職的)





這種情況是通通都不能簽直接申訴勞工局協調




有聽過自動離職公司還要給育嬰假的嗎?

有聽過自動離職公司還要給資遣費的嗎?

有聽過自動離職還想跟勞工保險局申請失業補助金的嗎?




自己離職就是通通都沒有,自我放棄權益誰都無法幫你或妳(沒救了已定案)


公司的部分現階段來說完全合法(事後推妳是自己離職的)

重點在(妳們是自己離職)




用種不好聽的形容詞來說就是


明明沒人圍妳都有路可以走

資方只是派兩個小兵連刀也沒拿,兩個小兵自言自語嘴上要妳們跳下去死死算了


妳就真的跳下去了


還能夠爭取啥福利?




公司如果再可惡一點要妳產假前就寫自願離職單,妳們還真的簽名了

公司是可以連產假都可以不給妳


因為妳在生產前就自己離職了阿!



記得阿!既然妳們已經簽了自願離職也沒救了,記得產假是全薪不是只有底薪,這部分一定要拿到全薪


很多公司都違法只給底薪這是違法的行為可以申訴討錢




做人事工作的本來就是被資方請來當殺手用的

不到勞工局,不到勞工法院,做人資的是不會認輸的


因為前面認輸也是這個錢,到勞工法院開庭前一天認輸也是這個錢


我當人資的幹嘛不撐到勞工法院開庭前一天在認輸賠錢,搞不好有笨蛋自己打退堂鼓錢也不要了,公司還賺到





這是每家公司人資的工作守則與方式



唉!一盤100%會贏的好棋被下到全輸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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