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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老闆吉了!然後我吉老闆了(1/13更新)

王種 wrote:
特別來朝聖,頂樓主一...(恕刪)


燃燒~
想像不到痛還在燃燒
以為火早已撲滅了
怎麼一見你心又被後悔灼傷了

火燒屁股囉!

丞相起風啦!
朝聖推一個!再去爆料更新內容
可以幫忙打前公司知名度
老皮皮 wrote:
我有爆料過但是不了...(恕刪)

所有新聞媒體對於勞資糾紛的爆料通常興趣缺缺,
(可能跟記者本身的處境也好不到那裡去有關吧
除非太離奇太誇張,或者在PTT八卦版被推爆,
要不然以樓主的經歷,根本是台灣慣老闆的日常啦!
老皮皮 wrote:
有鑒於此篇幅過於冗長...(恕刪)


優良勞工表率!
樓主真男人
告死那間公司
維護自己權益
這樣子的老闆
盡作些損人不利己之事
真不知過人之處與謀生之道為何
認真看完你的文章
沒想到抗衡了那麼久
還特地去google了一下這間公司...

平心而論,當一個老闆
從一開始的七月薪資與強迫填寫自願離職書
這兩點來看
真的沒必要為了跟一個離職員工大動干戈
我想這老闆的品性很難讓其他下屬願意在他麾下工作

大部分協力廠商看在這件事上
我想內心也是會與你前公司老闆不會太多私交
頂多就工作上的配合

這時代,品德很重要啊!!各界都會放大檢視

與其花心思去告你
不如花心思好好把公司經營好
把客戶的室內設計做得更好

所以剛好你把整件事攤在陽光下
大家可以一目了然
讓各界引以為戒

最終,還請樓主加油
一路打官司下來很容易蠟燭多頭燒,心力憔悴
辛苦了!!

etepmost wrote:
認真看完你的文章沒想...(恕刪)


就你最中肯客觀!當初老闆要求離職缺不給時間,也無人交接我盡責的繼續做,直到發薪日沒領到薪水,我才去申請調解,收到調解後老闆還抱怨為什麼不先溝通就調解,要求撤銷調解才願意跟我談。天啊!今天是公司要我走不給錢我還要自己去跟老闆說拜託請給我遣散費?

老皮皮 wrote:
就你最中肯客觀!當...(恕刪)


樓主帥慘了XD...
好奇最後結算總共賠了多少給樓主啊XD

創業加油 :D

10120121 wrote:
樓主帥慘了XD.....(恕刪)



根據主文來看
主 文
被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壹萬零玖拾肆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七年
二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應發給原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應該是210094元
這樣挺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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