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udolin wrote:>>政府本來就有義務 , 制定完善法令讓勞工的工資及退休金 , 得到"百分之百保障" ,無需承擔風險) 為何政府有義務制定完善法令,讓勞工百分百保障如果現在的公民社會是從"身份到契約"我無從認知為何政府有義務制定完善法令,讓勞工百分百保障以我個人的認知,這是先把政府放置在道德制高點,先給一個不得不跳入的圈,然後宣稱它有義務完成這個任務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