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朱哥 wrote:兄弟:今年初我51,(恕刪) 我看透:所有事在生死之前,都是小事!維持身體健康,工作只是維持生活的一部份,不是全部!+1不同看法的是,至少在40歲之前,工作是生活的全部!其次才是維持生活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