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u dhabi wrote:比方說,員工加班沒有加班費的,企業主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員工基本薪資未達標準的,企業主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員工薪資需要在每五年內調升30%,違者企業主處以20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家喜歡講究「公平正義」,所以你如果提出這種營運模式,那是否公司也可以提出相對應得模式?比方說,公司員工加班沒有達到額外產出標準,員工處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公司分配之基本工作內容未達標,員工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公司盈餘需要每五年上升30%,未達標之公司員工處以20年以上有期徒刑?既然你沒有注意到公司是否能夠賺錢,是否能達到足夠盈餘來給予員工上述條件,那公司更不需要注意員工是否能力可及,是否目標合理,不是嗎?這樣的立法,對任何人有任何好處嗎?venginton01 wrote:你這種做法是莽夫行為,最後是同歸於盡,但我想這是你要的結果,寧願大家一起苦也不要自己苦卻看別人爽。 是的,但是這就是台灣的特產:「見不得別人好」,甚至,就算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也由不得其他人得到好處。此外,鮮少人做事情會講求雙贏三贏的大家得利局面,因為不曉得為什麼,這裡做事幾乎都是抱持著「好處只能自己有,其他與事者不應該分到好處」的心態。而這兩種奇怪的思考邏輯所造成的結果,就是一直在雙輸三輸的局面中輪迴。這就是為什麼在台灣,會遇到「份內工作都還沒開始做,就跑來詢問可否加薪」的奇怪問題...
對岸有類似法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6條之1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mariase wrote:對岸有類似法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6條之1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錢不調薪和有錢不支薪是兩回事吧?
sunyboy723 wrote:說實話是沒的選擇,人到了一個階段身上包袱越背越重,但也沒有能力去選擇,說句實話不是奴性有多重,而是不得不為奴.也許套句版友說的有能力的早就逃了,留下的都是沒有能力的.我承認我就是沒有能力的那群!...(恕刪) 投錯胎?生錯地方??
雞真的很可憐,低密度飼養的蛋雞根本不需要噴殺蟲劑除蝨,因為雞最喜歡沙浴,一天可以花一兩個小時窩在沙坑裡磨蹭。把她們關在連翅膀都張不開的籠子,然後狂噴殺蟲劑除蟲,餵抗生素殺菌...最後通通進了你我的肚子。虐待員工等於自己,繞一圈回來而已,而且這圈還不大圈哩。"芬普尼毒蛋襲捲西台灣,有養雞業者透露,其實雞農使用芬普尼藥劑除雞蝨、蚊蠅,在業界是「公開的秘密」,使用的藥劑也不只是芬普尼,甚至有雞農作假交出好蛋供檢驗,但政府檢驗人力不足且長期漠視,毒蛋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這位不願具名的雞農表示,雞農用藥是政府「長久不想面對也不敢面對的問題」;甚至有雞農會買有口碑的樣品蛋交給檢驗人員,除非檢驗人員能像此次一樣全面抽檢,突擊式直搗雞場,才能抽檢到不作假的蛋,但現在一例一休,檢驗人員恐怕更不夠。他表示,除蝨防蠅不見得就要用芬普尼等藥劑,使用生物用藥或益生菌處理即可,但生物用藥及益生菌等都很貴,一般雞農捨不得買,才會以便宜的農藥取代,其實給雞吃益生菌,讓雞屎水份低於百分之六十五,蒼蠅就不會來產卵,雞舍少蒼蠅,根本不必多用藥。中興大學動科系退休教授、土雞專家李淵百表示,雞蝨等寄生蟲問題是雞農很大的麻煩,最好的方式是「統進統出」的飼養模式,分批飼養,雞場要有停養期全面消毒,而且雞蛋最好能用一次性包材,減少雞蝨傳染。李淵百表示,歐盟二○一二年起全面禁止籠式養殖,開放式的養殖雞可以曬太陽或沙浴除寄生蟲,目前雞農為防鳥類傳播禽流感多採籠式養殖,密度高的籠式養殖對雞蝨防治不利。農業教育學會理事長、南華大學科技學院院長陳世雄的農場也養雞,他用穀殼與木屑混和微生物益菌舖在地上以分解雞糞,所以雞舍沒有臭味,搭配網子防蠅,根本不必噴藥。中興大學動物系主任陳志峰認為,農政單位應推動產學合作,開發有效無毒生物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