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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有一個員工,到職3個月告訴我她懷孕了

環保紅包 wrote:
開店4個多月,投資兩百多萬,包含租金,押金,招牌,陳列架,水電,簡單裝潢跟進貨。為什麼要請一個人,因為從早到晚,一天需要工作的時間有14到15小時,我的店跟住家大約30分鐘車程。需要一個幫忙輪替,也有部分東西採購時需要去看。我的確沒看媽媽手冊,但是她看婦產科真的很頻繁。每天孕吐次數也很多,以致於早上本來需要他開店門,有時遲到兩個小時打電話去,她也說真的很難受起不來可不可請假?賓主雙方算都很客氣,我年紀比她大30歲。也沒甚麼可以跟他計較的,只是我每天都要煩惱隔天店會不會準時開有點煩而已。
最近幾天有請人準備接她的班,這次請男生,不過是另一個噩夢,因為看起來斯斯文文的他35歲,我怎麼都想不到他搶劫被判7年假釋中。這位男生說是要替我出頭,經常跟孕婦吵架。前幾天我跟孕婦談時,她很勇敢的說:沒甚麼好怕的,我是孕婦,他還在假釋不敢對我怎樣。倒是客人問題多一點,他會罵客人三字經,五字經的,你這樣生意會很難做。最誇張的是有一天兩位吵架,男生竟然半夜去買了一盒雞蛋,整盒往店門招呼。隔天臭味非常重,光洗就洗了2個小時,方香劑拼命噴,感覺味道還是在。我有去報警,警察問我要告他甚麼?
至於店門誰洗的,不是孕婦也不是這位男生。這樣應該不難猜了。其實孕婦經常跟我道歉,說很抱歉造成我的困擾,我也知道該為社會出一份力,不過當你遇到時,你會發現非常無力。我知道把孕婦資遣會遭受很多責難,其實我也很抱歉沒能為國家社會盡心盡力。可是哭是睡不著的。睡不著怎麼為國家社會盡力?




你應該是好人,好人不一定是好老闆,就算是好老闆也不一定會賺錢,你該想想: 少輸為贏。

前科犯不算恐怖,要是精神有問題,或是沒瘋裝瘋,割喉 斷頸 縱火的,你才會後悔莫及。

家裡住址,作息時間..等等,不要讓員工知道。

小孩老婆家人保護好,勝過你那兩百多萬的投資。


下次如果再應徵員工,真的,四十幾歲以上的婦女同胞還蠻敬業的。








我有點好奇樓主到底是開什麼類型的公司
或商店~~
可以稍微講一下嗎?
給她3個月資遣費另外請人?

勞基法規定滿一年資遣費是0.5月

她才來3個月...直接資遣吧 !!

照勞基法走你付不到1萬元吧~~~

該員沒誠信...這樣你還敢用?

人心隔肚皮~~千萬別相信員工
就跟朋友一樣...利字當前時(父子都會相殺了)

還在講情+理...(寧可我負天下人..也不願千千萬萬的人負我= 你穩死)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到職3個月懷孕和到職3年懷孕 你要付的成本都一樣(恕刪)


不對喔到職3個月跟到職3年的成本是不一樣。

大部分小企業老闆願意等待善待到職3年的員工。

你會這樣認為表示你一定沒當過老闆。
真的幫你QQ
這幾年為了避免勞資爭議開公司很多眉眉角角的
(而且都是這幾年才開始的 老一輩完全不知道 只能說多年來偏向資方後的反撲導致雙方都受害)
遇到職業勞工真的算你衰

你兩個員工的情況其實都可以避免的
像是到職前請對方去做身體檢查(當然幫他出錢)
只要裡面有X光報告就可以了 不要在面試時違法問對方是否懷孕

那男生的狀況更好避免
履歷表上面多一欄 "是否有前科"
或者是到職前請對方申請良民證皆可

當然大部分情況大還是要靠"工作契約"來規範
像是違法的試用期可以用"三個月的約聘+考核"來取代等等

從上面很多回覆發現很多人對於勞資規範都有錯誤的理解
只能說這幾年仇資的風潮更是加深雙方的隔閡 都先嗆再說
而法律是保障懂的人 身為業主還是多花心思了解一下規矩吧
(PS其實免費資源很容易遇到有熱情卻一知半解的人
像是勞工局的義工 熱情 很願意幫助勞工 但是你問三人可能會有四種答案
法扶派駐的律師對於勞資爭議通常也不清楚 無法用案例來回答
但是勞方能獲得的網路資源跟免費幫助都是很多的 在這邊不少人願意挺你其實是少見的)
資方還是得多了解一些 提早花一些時間跟金錢做準備跟保險
避免出現你這種煩死人的狀況 把真正的心力放在業務拓展上才對
加油吧



環保紅包 wrote:
開店4個多月,投資兩百多萬,包含租金,押金,招牌,陳列架,水電,簡單裝潢跟進貨。為什麼要請一個人,因為從早到晚,一天需要工作的時間有14到15小時,我的店跟住家大約30分鐘車程。需要一個幫忙輪替,也有部分東西採購時需要去看。我的確沒看媽媽手冊,但是她看婦產科真的很頻繁。每天孕吐次數也很多,以致於早上本來需要他開店門,有時遲到兩個小時打電話去,她也說真的很難受起不來可不可請假?賓主雙方算都很客氣,我年紀比她大30歲。也沒甚麼可以跟他計較的,只是我每天都要煩惱隔天店會不會準時開有點煩而已。
最近幾天有請人準備接她的班,這次請男生,不過是另一個噩夢,因為看起來斯斯文文的他35歲,我怎麼都想不到他搶劫被判7年假釋中。這位男生說是要替我出頭,經常跟孕婦吵架。前幾天我跟孕婦談時,她很勇敢的說:沒甚麼好怕的,我是孕婦,他還在假釋不敢對我怎樣。倒是客人問題多一點,他會罵客人三字經,五字經的,你這樣生意會很難做。最誇張的是有一天兩位吵架,男生竟然半夜去買了一盒雞蛋,整盒往店門招呼。隔天臭味非常重,光洗就洗了2個小時,方香劑拚命噴,感覺味道還是在。我有去報警,警察問我要告他甚麼?
至於店門誰洗的,不是孕婦也不是這位男生。這樣應該不難猜了。其實孕婦經常跟我道歉,說很抱歉造成我的困擾,我也知道該為社會出一份力,不過當你遇到時,你會發現非常無力。我知道把孕婦資遣會遭受很多責難,其實我也很抱歉沒能為國家社會盡心盡力。可是哭是睡不著的。睡不著怎麼為國家社會盡力?
樓主去拜一下吧?開店好像也有些習俗忌諱。




下次請中年婦女!最好小孩都成年的。

40歲有些小孩在上幼稚園,流感或腸病毒會跟你請假一個禮拜。

即使她小孩沒生病,班級連續出了兩例就要停課。

(我兒子的幼稚園曾經一個月停課三個禮拜...)

要避開地雷可以請55歲以上的,比較保險。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好奇樓主到底是開什麼類型的公司
或商店~~
可以稍微講一下嗎?
https://ace0156.pixnet.net
噢~樓主的情形看起來好慘
員工要找到好雇主很難
同樣
雇主要找到好員工也是要運氣

lilice wrote:
想清楚。如果該員工...(恕刪)



確實現行勞基法確實是 請神容易送神難



crazy126 wrote:
真的幫你QQ
這幾年為了避免勞資爭議開公司很多眉眉角角的
(而且都是這幾年才開始的 老一輩完全不知道 只能說多年來偏向資方後的反撲導致雙方都受害)
遇到職業勞工真的算你衰
你兩個員工的情況其實都可以避免的
像是到職前請對方去做身體檢查(當然幫他出錢)
只要裡面有X光報告就可以了 不要在面試時違法問對方是否懷孕
那男生的狀況更好避免
履歷表上面多一欄 "是否有前科"
或者是到職前請對方申請良民證皆可
當然大部分情況大還是要靠"工作契約"來規範
像是違法的試用期可以用"三個月的約聘+考核"來取代等等
從上面很多回覆發現很多人對於勞資規範都有錯誤的理解
只能說這幾年仇資的風潮更是加深雙方的隔閡 都先嗆再說
而法律是保障懂的人 身為業主還是多花心思了解一下規矩吧
(PS其實免費資源很容易遇到有熱情卻一知半解的人
像是勞工局的義工 熱情 很願意幫助勞工 但是你問三人可能會有四種答案
法扶派駐的律師對於勞資爭議通常也不清楚 無法用案例來回答
但是勞方能獲得的網路資源跟免費幫助都是很多的 在這邊不少人願意挺你其實是少見的)
資方還是得多了解一些 提早花一些時間跟金錢做準備跟保險
避免出現你這種煩死人的狀況 把真正的心力放在業務拓展上才對
加油吧


真的是受教了,

你懂很多,提到的這些點都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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