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紅包 wrote:
開店4個多月,投資兩百多萬,包含租金,押金,招牌,陳列架,水電,簡單裝潢跟進貨。為什麼要請一個人,因為從早到晚,一天需要工作的時間有14到15小時,我的店跟住家大約30分鐘車程。需要一個幫忙輪替,也有部分東西採購時需要去看。我的確沒看媽媽手冊,但是她看婦產科真的很頻繁。每天孕吐次數也很多,以致於早上本來需要他開店門,有時遲到兩個小時打電話去,她也說真的很難受起不來可不可請假?賓主雙方算都很客氣,我年紀比她大30歲。也沒甚麼可以跟他計較的,只是我每天都要煩惱隔天店會不會準時開有點煩而已。
最近幾天有請人準備接她的班,這次請男生,不過是另一個噩夢,因為看起來斯斯文文的他35歲,我怎麼都想不到他搶劫被判7年假釋中。這位男生說是要替我出頭,經常跟孕婦吵架。前幾天我跟孕婦談時,她很勇敢的說:沒甚麼好怕的,我是孕婦,他還在假釋不敢對我怎樣。倒是客人問題多一點,他會罵客人三字經,五字經的,你這樣生意會很難做。最誇張的是有一天兩位吵架,男生竟然半夜去買了一盒雞蛋,整盒往店門招呼。隔天臭味非常重,光洗就洗了2個小時,方香劑拼命噴,感覺味道還是在。我有去報警,警察問我要告他甚麼?
至於店門誰洗的,不是孕婦也不是這位男生。這樣應該不難猜了。其實孕婦經常跟我道歉,說很抱歉造成我的困擾,我也知道該為社會出一份力,不過當你遇到時,你會發現非常無力。我知道把孕婦資遣會遭受很多責難,其實我也很抱歉沒能為國家社會盡心盡力。可是哭是睡不著的。睡不著怎麼為國家社會盡力?
你應該是好人,好人不一定是好老闆,就算是好老闆也不一定會賺錢,你該想想: 少輸為贏。
前科犯不算恐怖,要是精神有問題,或是沒瘋裝瘋,割喉 斷頸 縱火的,你才會後悔莫及。
家裡住址,作息時間..等等,不要讓員工知道。
小孩老婆家人保護好,勝過你那兩百多萬的投資。
下次如果再應徵員工,真的,四十幾歲以上的婦女同胞還蠻敬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