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88 wrote:。
月薪30-40萬在台...(恕刪)
我倒是沒看到工會要求比照國外?還是長榮是外商,那我承認孤陋寡聞
來源:經濟日報
華航機師罷工五大訴求
一、改善疲勞航班:增派長程人力,航程超過8小時派遣3名駕駛員、超過12小時派遣4名駕駛員,解決機師過勞問題。
二、升訓透明化:副駕駛升訓制度透明化,每年2次升訓會議前,需公告機隊缺額、全體飛行員排序、年資、飛時,並保障國籍機師招募與培訓。
三、禁搭便車:禁止對工會會員(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與工會達成協議之權益項目,由會員專屬
四、撤換主管:撤換破換勞資關係之不稱職主管。
五、保證第13個月全薪:比照長榮保證第13個月全薪,納入團協、會員限定。
機師工會常務理事陳蓓蓓(中)。 報系資料照。
◎華航勞資協商共識
訴求一:改善疲勞航班→2月13日,罷工第六日,勞資雙方取得部分共識。
一、飛航時間(FT)8小時以上者以3人派遣(簽署月含14日前,次月實施;簽署月含15日後次次月實施),12小時以上以4人派遣(744機隊簽署月後至遲第7個月起實施,其他機隊簽署月含14日前次月實施;簽署月含15日後次次月實施為原則。
二、下列現有班表之特殊航線同意以下列方式派遣:
1、美國內陸之安克拉治-紐約來回航線改3人派遣(簽署月後至遲第7個月起實施)。
2、重慶紅眼貨機4人派遣,回程回復正常休時(簽署月含14日前次月實施;簽署月含15日含後次次月實施)。
3、西安3人派遣(簽署月含14日前次月實施;簽署月含15日次次月實施)。
4、帛琉3人派遣(簽署月後三個月後實施)。
5、關島2人派遣於關島住房(簽署月後三個月後實施)。
三、不得因以上協議對現有固定航班之派遣方式為不利變更,若有任何變更之必要,應與工會協商,遇緊急狀況不在此限。
訴求二:升訓透明化→2月14日,罷工第七日,勞資雙方取得四點共識。
一、公司於二年內研議規劃只進用外國籍副駕駛,不直接以正機師身分進用外國籍機師。若無特殊情形,不再增加外國籍正機師之聘用。
二、公司若有缺額將依照人力會議結論辦理,並以公平、公正、公開之方式處理。若本國籍機師之條件與外國籍機師相同,則以本國籍機師優先聘用,惟外國籍機師居住於台灣地區者(相關解釋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辦理)不適用之。
三、每年底預作次年度人力規劃,於每年3月、9月升訓會議前公布各機隊缺額,並供飛行員得自行至辦公室查閱個人成績,重申相關加分比重公司均已公開於內部網站。
四、升訓評比分數相同者,以本國籍機師優先,每次升訓員額本國籍不得低於外國籍,惟外國籍機師居住於台灣地區者(相關解釋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辦理)不適用之。
訴求三:禁搭便車→2月14日,罷工第七日,華航尊重符合法律所定的爭議行為。
有關禁止秋後算帳,華航對工會及會員就這次爭議行為,對華航所為如符合法律所定爭議行為的言行,公司予以尊重。另將遵守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中華民國相關法律,並不會對工會及其會員有違反前述法令之行為。
訴求四:撤換主管→2月14日,罷工第七日,華航研議改善管理制度。
研議管理制度方面,罷工事件結束後,公司同意就勞資爭議起因詳加研議及改善管理制度。同時未來將加強與工會溝通協商。
訴求五:保證第13個月全薪→2月14日,罷工第七日,華航將協議改成飛安獎金
改成飛安獎金(有關金額部分約定於108.2.21再議納入團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