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有糾紛,不是應該先進入協調,若協調不順利,再進入司法程序為勞工爭取權利? 現在利用春節期間民眾返鄉時刻罷工,那不是拿全民的利益來綁架嗎?
年薪500萬已經是所得前千分之一的高級技術人士了,對於工作應該有相對應的自我要求,在上班前後的休息,在外站的身體調適,不是應該要讓身體狀況更適合駕駛飛機嗎?
還要華航替換破壞勞資和諧的主管,那就是要換成替勞工爭取權益,不考慮經營績效的才對嗎? 有哪間民間公司肯這麼作? 還不是吃定華航有半官股的成分。民航法規規定18小時以上應該派四位機師、14小時以上派三位,華航目前16小時就已經派四位、12小時派三位,都優於法規,還有甚麼好吵的?
禁止搭便車條款更可笑了,三年前空服員罷工爭取的福利,這些機師不是也享受到了? 搭過便車的人,還要禁止其他人搭自己的便車,有夠自私的。
莫非這是長榮的陰謀,派出一個機師理事長要搞垮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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