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bean wrote:
但在美、日、德等國, 這卻是刑事罪, 難怪人家根本不敢亂拗員工加班...(恕刪)
在美國,員工分成non-exempt employee與exempt employee,只有前者會依照各州法令有規定工時以及加班費的計算,不過大部分白領其實都是non-exempt employee....大企業的作業員當然有加班費,但是一般技術職跟管理職就沒有法律規範了,跟台灣其實很像
參考
lovebean wrote:
但在美、日、德等國, 這卻是刑事罪, 難怪人家根本不敢亂拗員工加班...(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