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點子 wrote:大部份的人會把網誌還...(恕刪) 我個人是覺得還好啦,大部分的都是一些生活週遭發生的事,沒什麼見不得人的,但是多少還是有些不方便讓人知道的心事,我就給他完全隱藏,別人就不會知道囉....
我也不會把網誌給同事看...上次同事講出我的無名帳號時...我也呆了一下...後來一問之下才知道是用google搜尋關鍵字..然後從其他人的網誌連到我的網誌..當下的確有一種赤裸裸的感覺...覺得網誌就是屬於自己的空間..有點像日記,當然也有抒發工作不爽的文章..不想太多人知道..尤其是同事..畢竟有些同事僅止於工作上的關係..
寫部落格的時候最好別指名道姓難保別人在用古狗大神搜尋名字時被搜到部落格這種東西比較適合和陌生人分享跟周遭人分享反而無法真正發洩情緒會顧慮很多東西我曾發生過部落格被公司同事知道結果傳到公司主管那邊差點吃上官司因為拿手機在公司拍照上傳到部落格相簿以洩密罪要求離職最後寫悔過書並被迫簽自動離職書從那次起就再也不敢用奇摩的部落格覺得奇摩的沒什麼可靠反而覺得MSN的SPACES可以設權限會比較可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