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qpwrote:放心好了...能不給...(恕刪) 又是慣老闆思維。我當過經濟部登記上的負責人(小股東)。真正老闆是我另家公同的老闆。我負責期間,是能給的就給。絕不苛扣員工。我後來離開,不是公司問題,是我被挖角。你當過老闆嗎?
我的體會是:活著,哪個人不演?何止職場? 除了演員工、主管、老闆之外…我們還要演子女、演朋友、演兄弟姊妹、演學生、演父母、演夫妻、演師長、演鄰居….每個人都是演員,只是必須演到人生終點,「人生如戲!」有人演技高超,功成名就有人演出平凡,一生庸碌有人演技不佳,怨天尤人所有的演出都是做自己,因為人每個決定,都是當時自認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演的好不好?Time will t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