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贊同夫妻共同申報制度,至少我覺得應該要能設定密碼還是口令之類的,才能取得另一半的資料,不然賺多少毫無秘密地看光光,真的蠻沒隱私的,舉個例子:正職薪水可能都知道賺了150W/Y,但是副職不想讓人知道想當做私房錢,結果因為網拍要開收據發票,賣了多少完全被看光光,毫無隱私可言。而且還有可能被對方發現自己有小金庫,我覺得這個制度真的蠻糟糕的。
typetin wrote:夫妻不交心真糟糕。可...(恕刪) 請問如何申請財產分別制?我只記得結婚登記時是在台北市我們區的區公所登記的,小孩出生也是,但似乎沒有註明財產共有或是財產分別,也許有....但我不知道怎麼做也有可能?非真要財產想分開,只是好奇一問。
hchou38 wrote:很矛盾,我覺得不要多花那1000塊跟印鑑證明,而且....肯定的是他以後的財產肯定會比我多,所以還是不想財產分開,我這樣算是很賤嗎? 不會。我太太是家庭主婦也沒跟我辦財產分別制。你可以撒嬌跟老公說那是你的副業,不能充公唷~有賺就請客吃大餐;若沒賺,老公要請客安慰小妾受傷的心靈唷~總不能有賺來吃紅,賠錢就一副不關他的事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