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你的話,要撕破臉,我也不會令對方好過。但是去與當事人之一講,這是哪招?蠻白目的,想都知道公司會是怎樣的處理方式與態度。公司不是比正氣的地方,比的是誰能帶給公司最多利益。說不定人家私底下玩3P4P混合雙打的。
這種事情,公司內不舉報出來都是各說各話。樓主你自己講的,是不是事實 誰也不知。以江湖走跳經驗,你很危險。被排斥。工作不下去了。社會事是這樣,你只能訴諸法律,要報仇記得錄影存證帶日期時間的。手機APP都有,事情鬧大 放上網。但是,自己要覺悟會被告。天下沒有白吃的早餐跟午餐。本人不是教你鬧大,是要自己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