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88204
小公司,
不知道有沒有薪資單
有沒有薪資明細
很多雇主都會以「本薪(底薪)」佯稱這就是工資,藉此壓低加班費、勞退金提撥和投保勞健保,對勞工非常不利。事實上,工資是指所有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除了本薪(底薪)與加班費是工資外,任何雇主發放之獎金、津貼只要屬於勞務的對價而有「經常性」也都是工資。
常見的伙食津貼、交通津貼、職務(主管)加給、全勤獎金、業績獎金,無論採取何種名目,如果是以每月固定金額給付,或是採取固定標準計算給付,實務上一般也被認定是工資。
至於三節或年終獎金,實務較傾向認為具有獎勵、恩惠性的性質而非工資。而因應臨時出差給予差旅費、差旅津貼;或體恤勞工偶爾於夜間工作所給的夜點費,或勞工偶因執行職務延誤正常用餐時間而給與誤餐費;或是讓勞工可以根據需要於固定金額範圍內採實報實銷之交際費;婚、喪事額外給予紅、白包;如公司有盈餘時才額外發給之,因為不是經常性給付,較不會被認定是工資。
看你文中所述,上面寫底薪+津貼=30000 下面寫底薪3萬,平均每月發放團隊分紅獎金將近4萬
可能薪資單沒有清楚明細
店長年資多久 想要追多久 有多少證據 可能先要搞清楚
基本上員工離職如果沒有苛扣款項的話應該馬上去找下一份工作,不會投訴
吳斜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們(恕刪)
只能說
經營還是依法做事吧
在沒有一切依法規定執行時
當有問題時,對方就是有權力這樣去爭取這樣的權益
以前的人講互相
現在的人大多都只在乎自己罷了
別太相信彼此講講就沒什麼問題
目前台灣的社會
除了依法規定做好
再來請白紙黑字的說清楚
保障彼此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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