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領用人民納稅金來發薪水的公家人員都是公僕.不要亂比喻,超商電員薪水不是國家發的.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不然難到花錢養這些部幹是看報紙喝茶對著你說:現在沒空紫雲公子 wrote:因為看到又有人在戰公(恕刪)
紫雲公子 wrote:但是你覺得自己對於店員日常的工作進度和狀況甚至福利制度有管轄權,是邏輯錯誤。 原則上是沒錯,但是事實上並不是這樣,人民的確沒有權利"直接"管轄事務官的工作進度和福利,但是人民有權利"間接"督導政務官達到人民的要求,一個市民申辦一個文件原來只要兩天就可以辦妥的結果拖了一個星期還沒有下來,市民會怎麼做? 當然是透過市長信箱和市民熱線之類的反應,難不成市長還會回說市民沒權利要求這些? 當然是直接找下面的人盯一下進度,區公所公務員福利太好,市議員也會施壓市長檢討不必要的支出,這些都是政務官無法拒絕的
andy0606 wrote:只要是領用人民納稅金(恕刪) 這點我覺得比例原則很重要,一個普通人一年就繳稅個一萬五上下吧,年收百萬的大概兩三萬一年繳的稅連公務員一個月的薪水都付不起,卻可以整年罵這罵那個CP值真的很高
一樣只要是面對"客戶"的公司都應該有一定的申訴機制我也認為公務員過太爽看看那些警界政界,做的那些事情換在一般私人企業,早被開除,退休金只能哈哈,沒被公司法務部門告就不錯~~公職犯刑法還居然調職/降職就好?這什麼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