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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表裡面的推薦人,以及前公司薪資獎金明細一定要填寫?

台灣的公司怕人坑,所以我要拿前面薪水去證明後面的,不過你覺得有侵犯隱私可以拒絕他的
bartman76 wrote:
我本人是新加坡人,英...(恕刪)
sakashan wrote:
先想問說  勞基法是...(恕刪)


那你就不要寫啊!你以為你很重要?就算你寫了,人家也不一定要用你。
Hegan

他是來問問題的。不是讓你羞辱的。怎樣 ? 你很屌嗎? 想強出頭嗎?

2021-10-31 13:16
sakashan wrote:
有的面試要兩小時的,...(恕刪)


我有過面試時,總共和4個人面試(包括1個主管),從下午2點面試到6點半。隔一天再和人資用電話面試30分鐘,之後再分別和2位在美國的主管各電話面試30分鐘。
Hegan

外商 確實 有這樣的。代表 你的職務應該也是 高階的 或 技術的。

2021-10-31 13:17
已說明,沒寫無法安排面試
chen.jackson wrote:
那你就不要寫啊!你以...(恕刪)
結果錄取了嗎
BCCLAI wrote:
我有過面試時,總共和...(恕刪)
推薦人應該就是要做為reference check用的
我每次應徵新工作時,都會固定填寫我第一份公司主管的聯繫方式
據說她到現在都還沒接過reference call過

至於填前份工作薪資這件事情,我還遇到要繳交前份工作薪資條的...

sakashan wrote:
先想問說  勞基法是(恕刪)
Chingpo

換過三份工作,都要繳薪資証明。還以為是常態。

2021-11-01 12:46
雖然我自己是都會老實填寫,但覺得真的沒什麼必要知道父母的職業之類的,公司是要聘請我而不是我父母吧...
Hegan

資方的高傲之一。就是 要身家調查。就看你自己想不相待在這家公司了。我之前的作法,都是盡量少寫,寫必要的。沒必要的,將來都是 禍害。

2021-10-31 13:19
應該勞工有權利可以不繳的,除非你不想進那公司
voyage0427 wrote:
推薦人應該就是要做為...(恕刪)
所以這種公司非常蝦,請個人資沒有工作鷹經驗的會害死公司
飛上天的豬 wrote:
雖然我自己是都會老實...(恕刪)
Hegan

別忘了。有更高的比例,不是人資的意思,是背後那個大老闆的意思。人資也是 受老闆指揮。

2021-10-31 13:20
我不會填前公司的薪資獎金耶~~
有的話一般也只是填個範圍不是?
至於推薦人就看公司規定啦
有推薦人可能會比較好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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