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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薪水處理2家公司事務正常嗎

ponpon19861210 wrote:
翻臉就翻到底老闆家族(恕刪)


捨摸?
一群沒在工作的!
投保凹到底!領更多撈回本還加利息!
有夠狠的!

抓啦!
不給加薪就放炮!
你媽可以的!
Get a little high~^^"
喝咖啡吃牛排打電動 wrote:
捨摸?一群沒在工作的...(恕刪)


這在中小企業
寄勞保是非常常見的事情
常常是人情或家族方便

真好 我也想當老闆親戚
不用工作就有公司幫你快樂投勞保
我之前上班的情況就是這樣耶
不過我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反正我就 8 小時給我兩份工作還是只有 8 小時,就案子做比較慢而已
是不是我太奴
還是我太習以為常了 0.0
佩佩與奇奇 wrote:
不正常,可是在台灣還(恕刪)
如果報酬率ok,是還成
一天8 小時,

做二間,有多到16小時?

老闆徵人時,有一條,處理交辦事項,

是不是通吃?呵呵


我有同事,只要有新事項,都很排斥,

每天只花1、2分鐘可以的事,

還沒動手,累積會怎樣,不知,

都跳過,有可能,反正測試階段。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david92 wrote:
考慮正不正常,不如考慮值不值得


贊同不如考慮值不值得
如果是因為工作量暴增,薪水又沒增加
不爽可以走人
如果有不合法,那就舉證啊。

沒有不合法,當然無法舉證。

這有什麼好困擾?

怎麼有種感覺,你想要的是鑽研相關法律,至於工作分配,倒不是你真正在意的事。

你是不是覺得想要換跑道,想要改行當『職業訟棍』啊。

qwery12345 wrote:
請教一個問題,勞工就職於一個a公司且投保於a公司內,
因為老闆新創一家b公司
若老闆工作安排開始分配b公司事項給你,請問正常嗎? 合法嗎
因為目前就職的公司有此狀況發生,想了解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合宜
若不合法後續想舉證,請問該如何舉證?
煩請告知 謝謝
這麼說吧,我第一份工作的名片上印了三家公司的名字,職稱還是業務喔!那我需要跑三份業績嗎?不需要啦,其實是同一家公司,只是為了一些原因把不同地方的業務用不同的公司名簽約,不過同一個地方就用同一個公司名一直簽約,不是那種名聲壞了就換個名再來的情況。

離開那好久了,前幾天聽現在公司的業務在抱怨,某單位的政風找他們喝咖啡,要他們解釋為什麼那個單位最近幾年都買我們公司的產品。切,沒弊端啦,國際上的同行本來就少,我們又是台灣最大的研發生產廠(唯一一家),能有其他選項嗎?害我都想建議是不是弄一兩個公司名來輪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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