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aber wrote:我以前公司也是高薪低...(恕刪) 保護自己權益非常好桃園勞工局是說勞退少報的可以補足(目前公司只報2020年23800元和2021年24000的勞退)但是勞保少報的就不能補繳了還可以要求補償失業給付,但是如果用非自願離職的話,只能拿到最少的失業給付,剩下公司少報的,就可以跟公司求償
看了薪資明細發現每個月的經常性薪資金額都不固定那還算是經常性薪資嗎?像2021/1有生產獎金1350,2月生產獎金853然後1月技術津貼1933,2月2000像這樣每個月的固定獎金跟津貼金額都不同它們算是經常性薪資嗎?還是只要每個月都有固定這些科目就算是經常性薪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