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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低報(司法絕望)

leimi wrote:
標題不是對司法絕望,(恕刪)


或許標題下的不好,損失?我並沒有損失啊?該補的都健保局都請牠們補齊了,我又沒借老闆錢!!!勞健保局該罰的又不是我, 我也並沒有想要什麼補償,又何必白痴到花律師費
homelove5339 wrote:
別太快失望,還有再議(恕刪)

昨晚真的氣憤到睡不著,爬起來寫再議書,回去睡了2個小時候後,今早爬起來,決定不再上訴,我要上班沒那時間常請假處理事情,換個想法想,也應該感謝牠們這麼做,不然我應該不會離開出社會就待的公司,現在反倒有更好的工作,謝謝你的打氣! 只希望有更多勞工能好好的捍衛自己的權益。
mini_153 wrote:
超傻眼的檢舉台*紙器(恕刪)


是不是三節獎金
薪資明細拿出來一對就知道了

雇主面對國稅局的時候
會說是薪資或獎金
絕對不會說是免稅的加班費
所以員工要乖乖繳稅

雇主面對勞健保的時候
同一筆錢會說是獎金或加班費
因為可以說獎金跟加班費是浮動的
這樣雇主就能投保最低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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